結合銀行的實踐,清晰地把握金融扶貧的內在邏輯,找準金融扶貧的著力點和有效的扶貧模式,對做好新時期金融扶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銀行脫貧攻堅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銀行脫貧攻堅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1】
我沒有專門研究金融扶貧,只是平時在調研過程中接觸過一些,我就談談自己的三點思考。
一,金融扶貧的內涵與外延
1,金融扶貧不是慈善事業,和金融機構的員工對口的扶貧或捐款是不同的。金融一定是有商業模式的。金融機構絕大多數資金是來自社會公眾的,而且這個資金是有成本的。所以我認為一定要對此有清晰的認識,它不是無償,而是有償服務,且應該有持續的商業模式。
2,金融扶貧還是帶有一定公益性質,也是金融機構履新自己社會責任的表現。我們所有機構共生在這個社會中,享受著方方面面的服務。這個社會責任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盡可能以比較低的費用,為貧困人群提供他們需要的金融服務。二是需要培養扶持對象的造血能力,要努力讓脫貧事業可以持續。
對于金融機構來說,扶貧并非只有付出沒有收獲。通過扶貧,可以把金融服務下沉,發現和培養潛在客戶。扶貧過程是一個社會資源重新整合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金融機構也能發現新的機會,開拓未來的市場。
3,金融扶貧應該是多維度的。不應該是簡單的為貧困人口提供金融支持。比如說,通過促進貧困地區的經濟增長,可以促進整個地區的收入水平提升,所以對更大范圍的促進脫貧是有積極意義的。比如說,改善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水平,對整體脫困也是有幫助。同時,為貧困人群的再教育提供支持,幫助貧困人群提升專業知識。最后,才是為貧困人群提供恰當的服務,這需要深入農村,深入基層,去調研和了解。
二、關鍵是扶貧效果和其可持續性
1,我們調研時也聽到這樣的一些說法,扶貧是輸血而不是造血。輸血是一定有邊界的,而造血則是可以長久。所以扶貧前提一定是精準,一定要了解對象的真實需求,根據需求來研究有效果的產品,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效應。
2,增強信息的對稱性和降低金融服務的成本。外來金融機構不太容易了解農民真實的資金使用和還款意愿。由于交通和通訊基礎設施的落后,金融機構做扶貧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怎樣來降低這個成本?這個需要多方密集配合。
三、金融扶貧要做好幾個結合
1,是財政力量,完善社保體系,包括養老、醫療等。
2,是發揮社會服務的力量,用社會關愛來支持最困難人群。能夠用金融手段的可以用貼息等方式。
金融扶貧要和政府更緊密的結合,重點在于地方政府在搭建和完善金融基礎設施方面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如:信用環境建設,農村信用信息整合現在是個難點。金融信息、工商信息、稅務信息、司法信息等多種信息整合需要地方政府來做;增信方面,地方政府在擔保體系等建設。我認為可以考慮在省市政府的支持下,搭建縣級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土地經營權做抵押方面是不明顯的,有一些做的好的,是當地政府做了一些地方平臺;教育事業方面的努力。我這里要強調的是農民的教育。農民的教育實際上更加重要。農業新技術培訓問題,現在有很多新技術,但農民不知道也不會用。信用理念教育培養和懲戒措施等也可以通過教育來傳播。
3,與產業鏈合作。龍頭企業和農民有相對穩定的合作關系,這樣就可以起到很好的增信作用。
4,金融機構自身要開展跨業的合作。銀行做銀行的扶貧,保險做保險的扶貧。比如說,銀行+保險的方式。中央政府對農業保險的重視程度也在提高。農產品(9.12 -0.11%,買入)風險得到保障的話,金融信貸的風險是否也得到對應保障?同時,農業的重點是人,如果有人得了病,可能對家庭影響非常大,那人身保險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性銀行資金可以批發給村鎮銀行等毛細血管機構,讓這些密切接觸農民的小型金融機構有更大發揮空間。
5,互聯網合作。新型互聯網、大數據、移動終端等技術和服務不斷涌現,這樣也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等風險。
6,社會組織合作。一些社會機構募集資金在一些地方做扶貧試點。只要有正當途徑,捐款是公開透明的,捐款就有可能。還有一些制度保證,如規劃到戶,責任到人。
7,新技術等,如光伏等,通過和產業結合,扶貧資源可以得到更有效的整合。
【銀行脫貧攻堅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2】
自精準扶貧貸款工作啟動以來,縣域基層金融機構堅決貫徹落實有關政策,緊緊圍繞金融精準扶貧工作與政府相關部門緊密對接,努力開展扶貧貸款摸底調查工作,并充分利用合作社+農戶的形式,使信貸資金進入精準扶貧領域取得零的突破。
一、基層行扶貧貸款目前主要做法
(一)加強合作,銀政共推。始終把金融精準扶貧工作作為一項必須承擔的責任義務來抓,指定專職部門主動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扶貧和移民局、財政局、人行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透徹掌握了當地政府金融精準扶貧產業貸款的政策架構、運作模式以及操作流程,并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宣傳工作,努力做到扶貧貸款政策家喻戶曉。
(二)深入調查,摸底建檔。為全面掌握貧困村的基本情況,首先對政府公布的貧困村名單進行詳細排摸,邁準扶貧攻堅第一道“門檻”,安排客戶經理定期進村入戶對貧困對象開展摸底調查工作,通過與鄉、村干部以及農戶交流了解該村基本情況、產業發展現狀、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問題,并對貧困戶家庭進行調查核實,看勞動力和生產力,問情況聽想法,找“貧”根,識“困”源,準確掌握貧困信息,同時對各貧困村農戶、涉農企業、專業合作社建立調查檔案,為進一步貸款扶持提供第一手資料,形成了無縫對接、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
(三)精心準入,積極扶持。通過對建檔的貧困村進行篩選,把班子團結、發展意識和工作能力均較為突出的村委,列為扶貧貸款擬投放對象,再針對已實現土地流轉全覆蓋,產業種植形成規模并已成立符合要求的惠農專業合作社,著手進行調查,最后與其“認門結親”,為社成員發放扶貧貸款,真正讓扶貧資金最大限度的惠之于民。
二、影響扶貧貸款業務發展的原因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不規范。從目前扶貧貸款發放的形式看,主要是貧困戶以貸入股的形式由各貧困村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來進行經營,然而,一是產業優勢不明顯。許多村委仍然是簡單由全村原有傳統種糧戶合并組建一個種糧合作社,社員基本包括村委全部農戶,產業無優勢且貧困戶達不到要求比例;二是合作社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開業資料不齊全,如有的僅有營業執照,無工商部門備案的社員名單及章程等資,還有的表現在采購、銷售以及賬務處理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規范。
(二)貸款風險補償金比例過低。地方政府在加大扶貧工作的力度時,出臺了一些政策,比如扶貧貸款風險補償金、貼息等,但往往補償比例很低,有的甚至最高補償不超過20%,而要求銀行投放額度卻是1:8的比例進行投放。由于扶貧貸款發放對象主要是一些弱勢群體,其中不乏老弱病殘戶、低保戶等,一旦合作社經營不善出現還款困難,在沒有其他擔保的情況下,能依靠還款的只有風險補償金。扶貧貸款風險的客觀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這種風險補償比例過低,也勢必讓貸款風險責任人難以全力推廣。
(三)扶貧貸款的收益較為低效
扶貧貸款的利率根據相關規定,必須低于其他類貸款,至少同要金額的貸款收益必定低于其他的貸款收益,再加上扶貧貸款主要投向都是農業,而農業本身的自然特點決定了當前貧困地區三農的低效性。在目前銀行講究綜合回報率的當下,扶貧貸款的回報率明顯不能滿足銀行的需求。為此,必然降低了銀行大力發展扶貧貸款投放的積極性。
三、進一步推進扶貧貸款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建議放開扶貧貸款支持選擇。通過政府下發文件形式將扶貧貸款支持范圍擴大到全縣各個貧困村或貧困戶,由銀行自主對各貧困村、貧困戶進行調查摸底,并根據實際情況,劃定金融扶貧的責任片區,從而增加銀行對扶貧農戶的選擇機率。
(二)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工作合力,打通銀行與政府扶貧部門以及貧困農戶的合作渠道,對村委已組建或將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從注冊成立、成員選擇、經營管理及財務管理等各方面進行指導,力求專業合作社各項工作規范達標。
(三)建議完善風險補償機制,由縣財政全部兜底,開展扶貧小額信用貼息貸款。即針對居住在服務轄區內且在扶貧辦建檔立卡的常住一般貧困戶和扶貧低保戶,基于其社會誠信度、信用記錄、家庭勞動力占比、家庭勞動力技能、家庭人均年純收入等情況,在評級授信的基礎上向其發放的信用貸款,并由財政全額貼息,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模式,按照“自愿申請、嚴格審批、到期歸還、政府貼息”的原則,不以貧困戶的資產、收入作為授信的主要依據,而是考慮貧困戶的誠信情況、勞動力和技能等,這樣將大大降低貸款條件,切實解決農村貧困戶的資金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