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基層黨建不夠扎實。一些基層黨建工作存在“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往往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對基層黨建工作抓一陣、放一陣,緊一陣、松一陣。
2.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程度有高有低。一些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程度不高,甚至流于形式。具體表現有,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問題觸及不深,三會一課內容與實際工作聯系不夠緊密等。
3.黨建工作能力不夠高。黨員和黨務工作者面臨的最大挑戰是能力挑戰,最大危機是本領危機,最大恐慌是知識恐慌。一些黨組織領導成員不注重學習培訓,面對新問題、新要求時束手無策。在執行中,一些黨組織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缺乏工作思路,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路徑。
4.制度建設不健全。有的黨組織只滿足于布置黨建任務、提出工作要求,缺乏配套的督查制度。一些黨組織的黨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工作無章可循,隨意性很大。有的黨組織雖有黨建工作制度,但制度沒有得到全面貫徹和落實。
二、意見建議:
1.調動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建工作的積極性。要澄清“黨建工作和機關業務工作是兩碼事”的模糊認識。消除“業務工作為主,黨建工作為輔”的認識,堅持“虛工實做”,以黨建工作實效去推動業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2.提高各級黨組織黨建工作的執行能力。首先,任務指向要清晰。其次,要善于抓細抓實。要分類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從執行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入手,明確詳細的程序步驟,著力破解執行“縮水”等現象。最后,要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把思想好、能力強、對黨建工作熱心的同志安排到黨建崗位上,做好對黨務干部的培訓,使其逐步成為黨務工作的行家。
3.提高各級黨組織的政策領悟力。首先要加強學習,進一步打牢領悟政策的思想理論基礎。其次,要研究政策。中央和上級的政策往往是基于對普遍性問題的把握,政策的貫徹執行須與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實際相結合。各級黨組織要注重實踐、注重總結、注重創新,做到正確地貫徹政策、執行政策、落實政策。
4.強化制度的保障作用。一要規范各項黨建工作制度。抓好各項黨建工作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運轉體系,明確各部門、各單位權力運行流程、責任主體和責任邊界,明確辦事程序、環節、時限和標準要求,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二要提高各項黨建工作制度的執行力。增強黨員干部對相關制度的認同,使各級干部自覺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嚴格按制度辦事;增強相關制度的可操作性,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堅持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確保可操作性強。三要增強相關制度的威懾力,對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者,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
5.加強對各級黨組織的督查和問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形成黨建工作效能責任倒逼機制。通過加大對黨建工作落實不力的組織和個人的問責力度,使黨建工作成為“硬指標”。要厘清責任主體,各級黨組織必須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不稱職”的理念,進一步厘清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黨委(黨組)成員、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職責任務。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執行目標任務層級責任制,逐級逐層分解黨建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考核體系,把責任擔起來,把壓力傳下去。
6.利用“互聯網+”,創新黨建活動方式黨建活動方式。要適應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大趨勢,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把“互聯網+”作為提高黨建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徑。探索建立動態管理服務機制,創新黨建工作流程和方式,建立網絡黨支部,開展溝通交流、黨務公開等非涉密黨建工作。
【篇二】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當前基層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存在的問題原因剖析及對策建議》范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層紀委(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責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紀檢組)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強調:各級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建設,又要督促檢查,落實懲罰和預防措施。中紀委提出新形勢下的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問題,這是基于黨章和反腐敗斗爭實踐對紀委監督責任提出的明確要求。
一、基層紀委(紀檢組)在落實監督責任過程中面臨的困難與問題
紀委的監督責任既是黨章賦予的權力,又是紀委的重要職責,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緊緊圍繞“三轉”要求,把監督責任牢牢扛在肩上,強化使命擔當,讓監督責任落地生根。但實際工作中,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責任時,還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一)同級監督難。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監督的難題長期存在,主要存在三個障礙。
1.思想上有障礙。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作為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一些基層紀委書記把履行同級監督職責與服從同級黨委領導剝離開來,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怕得罪人、怕丟選票”的思想坎難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膽履行同級監督職責。如有的派駐紀檢組長,在監督同級黨委(黨組)時,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向上級紀委報告,怕受到“愛打小報告”的指責;向班子成員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別人反感,思想顧慮壓力大。
2.制度機制上有障礙。黨章等法規制度明確了監督要求,但配套的監督制度不完善、未跟進,缺乏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同級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抓與不抓一個樣、抓好抓壞一個樣”現象客觀存在。
3.實踐層面上有障礙。少數基層領導干部在口頭上接受監督,思想和行為上卻規避監督,如少數基層部門,班子成員與派駐紀檢組長之間產生一種“防備”心理,工作聯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無形的墻,產生少數派駐部門紀檢組長“邊緣化”、坐“冷板凳”現象,制約著基層同級監督職能作用發揮。
(二)“四風”根治難。當前,作風建設成效顯著,但病源還在、病根難除,停留在“不敢”層面。
1.“不能”的制度籠子不夠嚴密。監督機制、預防制度制訂數量多、執行效果低、發揮作用小、問題突出。同時,有的制度設計不符合實際情況、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工作的連貫性不強,執行中難度增大。如辦公用房標準在5年內進行了3次調整,但有的部門在辦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門領導干部把原來的超標辦公室隔開,投資購買一些辦公用品,在門頭上掛個“班子會議室”或者“接待室”之類的牌子來應付檢查。辦公用房清理本身監督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但在實施過程中無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監督難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風規定,制度制訂得好,廣大黨員干部擁護得多,但在基層想一下子根治則比較困難,如嚴禁午餐飲酒規定,對于農村黨員干部,受民風習慣影響,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來“事多面廣”、難監督難問責,群眾監督的參與度也不高,給執紀監督工作帶來了難度。同時,新形勢下出現的“公款吃喝進農莊”、“帶彩娛樂進家庭”、“電子禮品卡”、“快遞送禮”等“隱身衣”、“換馬甲”問題,再加上“為官不為”、“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但事仍難辦”現象等等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給作風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
3.“不想”的自律環境沒有形成。基層黨員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帶頭踐行作風規定的思想自覺,從近幾年查處的幾起典型案例看,少數基層黨員干部面對作風規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開監督不被發現。同時,“刮風論”、“過頭論”、“影響論”等錯誤的思想意識仍然存在,這些都為根治“四風”帶來負面影響。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層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認為有些工作只有紀檢監察機關參與,才具有合法性和權威性,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如一些鄉鎮在征地拆遷、項目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有時甚至直接充當監管主體和執法主體,使基層紀委往往在現實生活中扮演著“督查員”、“開山斧”、“滅火隊”等角色,很難聚焦主業,結果是“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導致紀委工作任務繁重。
(四)監督不到位。有些基層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樂當“泥瓦匠”和稀泥,不敢當“鐵匠”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檢查,懲治腐敗力度不夠。有的地方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有些基層紀檢干部抓防微杜漸工作不夠。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時松時緊,未形成常態,對黨員干部中的不良風氣和苗頭傾向制止不力,早發現早處置機制不完善,使一些單位作風問題糾而復生,難以根治。
(五)自身建設弱。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1.基層紀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少,且部分基層紀委班子機構還不健全。如有的鄉鎮紀委班子不健全,雖然配備了2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有的由于沒有適當的人選,紀委班子難于配齊。另外,雖然有編制,但單位上沒有適合進入紀檢隊伍條件的人,年輕的要么不是黨員或其它條件不符,符合條件的不是年齡偏大就是其它要求達不到,導致紀委班子出現人員編制空位問題,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造成“小馬拉大車”現象。
2.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作風不過硬。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作風飄浮,律已不嚴,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差,辦關系案,人情案,對一些不正之風不抵制,甚至還參與其中。
二、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王歧山書記在中紀委三次全會報告中把紀委的工作職責簡要表述為“監督、執紀、問責”6個字,這也是各級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基層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本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基層紀委沒有理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主要領導過分依賴。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
(三)有的基層紀委不敢大膽履職。由于體制原因,各級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基層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有的紀檢干部只求平穩,不愿履職,把紀檢崗位當作個人升遷的跳板,對本職工作漠不關心,“主業、副業”嚴重倒置,敷衍塞責,不負責任,工作推一下,動一下,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有的紀檢干部業務不通,不能履職,對工作無所用心,心中無數,知識結構單一,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難以適應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趨勢,導致監督責任難以落實到位。
三、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組織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落實“兩個責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責任清單制度,扎緊責任體系“籠子”的基礎上,要把“考核、問責”這根“牛鞭子”作為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重要手段,出臺“兩個責任”考核辦法,健全責任考核體系。在總體規劃上,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以上級黨委為考核主體的“主體責任”考核,變紀檢監察工作績效考核為以上級紀委為考核主體的“監督責任”考核;在“主體責任”考核份量設計上,應與經濟社會發展考核平行,結果運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應以定性定量科學、注重實績、方便操作為目標;在責任追究上,建立剛性的問責追責機制,突出考核追責、問題倒查追責、履職不力追責三個重點內容。通過強化考核和追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到位。
(三)監督執紀工作要有新舉措。推進監督方式轉變,及時出臺“紀檢監察機關再監督實施辦法”,實現“監督與再監督”的無縫對接,避免出現“工作空檔”和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現象。建立紀委統籌、歸口監督、紀委再監督再檢查的工作體系和工作鏈條,不斷提升監督效果,切實實現紀委事中監督向事后監督、監督事向監督人的轉變。
(四)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突破。強化頂層設計,出臺“兩個為主”、同級監督、縣級紀委機關內設機構等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運行規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探索鄉鎮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針對鄉鎮紀檢干部職能不專、隊伍不穩的實際問題,建議參照“法、檢”機構改革模式,推行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明確的工作路線圖,實現鄉鎮紀委書記、紀檢監察員專職專責,“人、財、物”上收縣紀委管理。
(五)持續改進作風要成新常態。履行好監督責任,強化作風督查是切入點和突破點。要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市、縣委十不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明察暗訪、問責處理、通報曝光、整改落實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同時從“四風”問題延伸下去,抓好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文風會風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制度化。
(六)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探索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系統)協作辦案模式,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七)監督機制、體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監督責任,健全機制制度是關鍵,要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的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探索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部門機構的有效途徑。發揮好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的監督職能,定期聽取履行監督職責情況匯報,研究制定鄉鎮紀委和部門紀檢組以縣紀委考核為主的考核辦法,保證紀檢監察干部大膽履職。用好責任追究這把“殺手锏”,對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倒查追究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的監督責任,增強責任追究的剛性。
(八)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履行好監督責任,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是保障,要認真落實王歧山書記“對自身的監督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的要求,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紀檢干部隊伍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通過集中業務培訓,以案代訓等形式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防止“燈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篇三】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基層是黨制定政策方針路線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創造工作經驗、發現工作難點、檢驗工作成效的大本營。當前,由于多方原因,基層黨組織建設與各級黨委的要求、與工作的實際需要相比仍有差距。對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進行了認真分析,具體如下:
一、基層黨建存在的主要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定“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決心,對新時期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地嚴格落實黨中央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基層黨組織建設水平得到顯著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能力還不高。個別基層干部不愿意做黨務工作,主要把精力集中放在抓經濟建設,對黨建工作只是應付、被動地去做,對黨建工作組織不力,抓得不緊,再加上部分基層干部的理論水平和自身能力不高,在傳達貫徹上級決策部署時,層層打“折扣”。
2、工作上缺乏協作和擔當意識。基層干部由于整天忙于事務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視與群眾面對面的交心談心,在工作上,相互之間溝通協調不夠,導致村班子之間凝聚力和戰斗力不強,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下降,遇到好事都爭著上。對于工作擔當意識不強,過多的考慮個人利益,不愿意承擔責任和義務,想方設法逃避矛盾。
3、黨員隊伍發揮作用不夠明顯。主要表現在黨員的愛黨、憂黨、興黨、護黨的意識正在退化。有的黨員滿足于“平平淡淡”,在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形象方面信奉“既不出事、也不多事”,沒有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有的黨員在參加黨員活動、履行黨員義務時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只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事情;有的黨員不僅不履行黨員職責,而且帶頭擾亂社會秩序,甚至參與涉黑涉惡事件,嚴重損壞黨員隊伍形象。
二、分析問題的根源
無論是黨組織書記履職不力,還是黨員主體作用發揮不強,其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的原因:
1、思想上還不重視。個別領導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的傾向,對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力,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村干部沒充分認識到開展黨組織活動的重要性,沒有認真嚴格按要求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致使基層干部對黨建工作存在得過且過的思想。“一切以利益為導向”的市場經濟原則深入人心,部分黨員的理想信念開始動搖、政治思想開始滑坡,“對黨忠誠”不再成為某些黨員的政治追求,他們更重視的是金錢享受和物質利益。某些黨員參與黨建活動的積極性明顯不足。思想上的不重視導致抓基層黨建的氛圍不濃。
2.導向不清造成動力不足。導向不清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人用人的導向不清。在現實的政治格局中,由于抓經濟建設和項目建設給黨組織書記自身帶來的政績更為明顯,許多抓經濟建設得力、抓黨建工作無為的黨組織書記受到了組織的提拔重用,而許多不愿盲目抓經濟建設、默默無聞干實事的黨組織書記卻不受上級“關注”;二是績效考核的分值設置不夠科學。某些地方對招商引資、產業發展等經濟工作極為重視,其考核分值在績效考核總分中的占比較大,給予的物質獎勵也較重;而基層黨建工作則有表面上越來越重視、實際上被邊緣化的趨勢。導向不清最終造成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動力不足、興趣不濃。
3.謀劃不精造成落實不力。在工作謀劃上,由于調研不夠細致、思考不夠充分、措施不夠細化等原因造成許多黨建工作停留在口號上、表面上,缺乏針對性、吸引力、硬措施和強手段。有些地方開展基層黨建工作創造性不夠,熱衷于按照上級政策“依葫蘆畫瓢”,造成政策規定與基層實際脫節;有些地方不注重深入基層調研,全憑“一把手”主觀臆斷,造成許多工作設想因阻力過大而中途流產。工作部署安排上的不足造成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滯后。
三、對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出的具體建議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必須以十足的決心、務實的作風、過硬的舉措強力推進。具體建議如下:
1.端正導向,催生動力。基層黨組織的管理及領導體制上的特殊性,決定只有通過完善用人機制和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才能引導黨組織自覺地圍繞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提高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各級黨組織要轉變觀念、端正用人導向,把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成效作為其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要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基層黨建工作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通過樹立重黨建的用人導向和工作導向,提升基層黨建工作在黨員領導干部心目中的地位。
2.強化職責,施加壓力。要堅持黨建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進一步強化黨組織書記的黨建工作職責。黨組織書記要負起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把黨建作為整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安排,定期研究;其他黨組組領導同志也要按“一崗雙責”的要求,積極支持和配合做好黨建工作。對于抓基層黨建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的黨組織書記,組織部門要嚴格問責,用反向壓力倒逼黨組織書記抓好基層黨建工作。
3.常抓常新,增強定力。要著重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基層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實提高“三會一課”特別是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的程序和要求。要完善黨員教育管理。要根據各個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導黨員干部發揮好帶頭作用、骨干作用、橋梁作用。要注重提升黨員能力。營造黨員干部帶頭學技能,帶領大家學技能的氛圍,以此來推進各項經濟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篇四】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近年來,企業各級黨組織能緊緊圍繞生產經營中心,強化黨的建設,不斷提升黨建工作水平,逐步形成了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督查到位的基層黨建工作機制,有力地促進了企業改革發展、經濟建設。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形勢變化和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以及員工思想認知、價值認同、道德認可等思維形式、意識形態的變化與更新,基層黨建工作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挑戰。因此找準新時期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黨建工作運行機制,是企業黨組織亟待探索創新、研究解決的重大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一)在思想認識上難以高度注重,重經濟輕黨建現象仍然較為普遍
1.行政領導對黨建工作認識上有偏差。部分企業行政領導覺得企業追求的是經濟效益最大化,片面的認為經濟業務工作是硬指標,完不成要丟面子,挨板子,影響位子;而黨務工作是軟任務,放松點無關緊要,所以存在著上級強調了就講重要,實際上做起來次要,往往是做做姿態,走走過場,影響了黨務工作的健康開展。
2.普通員工對黨建工作認識上有錯位。筆者通過在工作、生活中與周邊員工的交談中了解到,企業大部分員工對基層黨建工作缺乏明確的認識,認為黨務工作就是組織一些文體活動、安排學習、動員捐款、搞點衛生、組織勞動等,甚至認為黨務工作可有可無,工作好壞無礙大局,在與一位技術員的聊天中,這位技術人員更是直截了當的說“都不要你們黨群部門,我們照樣能把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好,而少了我們生產部門,那么礦井就無法生產了”,雖然可能是極個別人的想法,但確能說明我們目前企業大部分員工對基層黨務工作認識上存在著錯位現象。
3.黨群員對黨建工作認識上仍然有差距。由于受各方面的影響,目前一些企業的黨群口人員中,由于素質參差不齊,很多自身業務、素質水平不高,沒有因為自己是從事黨務工作的人員,而從政治的高度要求自己,在思想認識還達到上級的要求,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先鋒作用發揮不夠。
(二)政工隊伍建設凸現出“三個難”現象,缺乏足夠的相心力和影響力
1.政工部門設置難以定位。企業通過幾次的重組改建,政工部門機構也隨之跟著變動和精減。筆者所在的黨政辦機構是兼辦公室、組織、宣傳、紀檢、工會多項職能于一身,各項事情繁雜,各單位黨政辦主任也由于身兼多職,工作量大,疲于應付的多,真正抓黨建的時間少。
2.政工隊伍難以健全。近年來部分企業在機構兼并重組織中,只注重了對政工部門和政工人員的精簡,忽視了在基層單位挖掘和培養政工干部苗子,使政工隊伍欠缺“新鮮血液”;同時大多數人認為“搞技術,有前途;干政工,沒出路!”,造成綜合素質高、有工作能力的員工不愿從事政工工作,使政工隊伍的補充力量嚴重空虛。
3.政工隊伍思想難以穩定。以前的政工干部都有光榮感、自豪感,而現在企業中的政工干部年齡嚴重老化,年輕干部也很少有安心干的,社會上流行一名話“十年老板成富翁、十年技術成高工、十年政工一場空”,形成了老同志憑覺悟干;年輕同志沒崗位時硬著頭皮干;遇到企業改制、改組時頂著壓力干;遇到利益分配等待遇問題時忍氣吞生干的不良局面。
(三)基層支部書記素質參差不齊,黨建工作開展不夠平衡
1.兼職支部書記多,筆者原先所在的一家企業的下屬單位,出現了較多的兼職支部書記,兼而不管的現象普遍存在,不能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等對待,工作上“重業務,輕黨建”,對做好新形勢下黨建工作存在應付心理,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加上接受黨建專題業務培訓和參與黨建工作機會少,工作視野不夠寬闊,思路不夠清晰,致使基層黨建工作得不到正常開展。
2.支部書記的崗位設置,成為部分企業的“照顧崗位、養老崗位”。造成部分支部書記責任淡化,能力弱化,無所作為,個別支部書記甚至是因為犯了“錯誤”從行政崗位換下來的,所以存在著理論功底不深、工作熱情不高、混日子得過且過,更不用說起先鋒模范作用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基層黨建工作的開展。
3.“兩個作用”的發揮不夠理想。開展主動服務的意識不夠,服務手段少,服務本領缺乏,在安排工作時習慣從本部門業務工作要求出發,找不準業務工作與黨建工作的結合點,無法在結合上做文章,在貼近上下功夫,使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脫節,達不到雙促進、雙發展的效果。
(四)黨員隊伍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夠,黨員隊伍缺乏凝聚力
1.企業黨員對黨組織的依賴程度有所下降。據筆者了解基層部分黨員反映企業黨組織要求黨員盡義務的多,卻對黨員關心不夠,除了每年次一次的黨員困難聯系戶活動外,組織上便較少關注基層黨員了;職工有困難找行政領導解決的居多,找黨組織的少了,黨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影響力在下降,黨組織為職工群眾辦事的能力也在降,久而久之,黨組織的威信降低,一些黨員也因此對黨組織的教育管理產生抵觸情緒,有的甚至連黨費都不愿交。
2.受市場經濟沖擊,少數黨員在工作、思想、作風等方面出現退坡,作風散漫,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沒有把自己看作一名黨員,更沒有按照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規范自己的行為,有的黨員甚至連一名普通工人的素質都不如,影響了黨員在群眾中的形象。
二、建議及對策
(一)統一思想認識,明確黨組織在企業中角色定位。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從戰略高度認識抓好黨建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提出的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理念,確確實實的貫輸至企業的第一個員工,讓大家高度重視黨建工作。二是明確企業黨組織的“二重”定位,即政治定位和經濟定位。從政治定位看,《黨章》中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因此在企業中建立黨的組織,是建立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應該的與必須的;從經濟定位看,企業黨組織不僅姓“黨”,而且還要姓“企”。即黨組織在企業的存在與發展,必須有利于本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起把關正向、加油助推、化腐生肌、強筋健骨、雄魂壯魄的重要作用。三是企業黨組織要把政治定位與經濟定位統一起來并融匯貫通,發揮黨建的獨有優勢,提升企業競爭力,確實做到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endprint
(二)要加強企業黨組織自身建設。一是企業黨組織工作機構的設置和黨務工作者的配備,應按照精干、高效、協調的原則確定,要選拔優秀人才,充實到政工隊伍中來,避免存著大量工作由黨政辦主任一肩挑的現象。二是實行企業黨政“同抓同獎工作法”。黨務干部的待遇和獎懲應與行政干部一視同仁,同時要對黨務干部與生產經營管理干部實行必要的換崗交流,以培養復合型人才。三是黨務干部自身要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爭當做生產經營工作的內行。只有懂得生產經營工作,才能防止出現黨建與業務工作兩張皮的現象。
(三)要加強基層支部書記隊伍建設。一是加強選配。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能否有效發揮,關鍵在支部書記。因此在選配黨支部書記時要堅持標標準,嚴把“入口”關,一定要從保證黨支部工作質量的高度來認識選配好黨支部書記的重要性,認真把好選配用人關。對支部書記不但要配齊,更要配強,避免先天不足、后天難以彌補的問題。二是加強考核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激勵考核制度,每半年或年度考核一次,對不合格的支部書記給予淘汰,以激發支部書記的工作熱情和敬業精神。三是加強教育引導。上級黨組織要把加強對黨支部書記的思想教育納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經常與黨支部書記交流談心,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幫助和指導他們做好工作,為他們開展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從而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把黨支部的工作做好。
(四)完善制度,為黨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要完善組織機制。建議在堅持高標準、高起點的要求下,按照“合理配置、高效運轉“的原則下,對各基層單位的黨務機構進行統一規范配置,要盡要能的減少黨務干部兼職的現狀,確保基層黨務工作有人干、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政工干部成長激勵機制。進一步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形成督促檢查考核評比的工作機制,為黨務工作者成長、成才搭建平臺,對于工作業績優秀的人員給予適當的鼓勵和肯定,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同志要給予重獎和政治關懷,為政工隊伍暢通成長的渠道。三是要完善薪酬制度,各級黨組織要更加重視黨務隊伍待遇低、黨務與行政同級不同酬的問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更加合理的薪酬機制,充分肯定黨務政工人員的勞動價值,為他們加油鼓勁,從而從根本上穩定人心。四要完善黨務干部的學習培訓制度。每年要制訂學習培訓計劃,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經常性的開展學習、考察、參觀等活動,不斷拓寬他面的知識面,使黨務干部成為“專黨務、懂業務”的復合型人才,五是建立經費保障制度。“有心辦理,無錢辦事”是黨建開展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尷尬局面,因此,各基層黨組織要制訂年度經費預算計劃,納入單位開支的總預算之中,為黨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充足的經費保障。
【篇五】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近年來,黨建工作逐漸成為了各級部門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牢牢抓住基層黨建這個根本和關鍵,黨的一切工作才能在基層落地、生根、見效。但由于多方原因,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與實際工作還存在很大差異。
在實際工作中,基層黨組織建設主要存在如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是黨組織生活開展有差距。部分黨支部在成立時未按照實際,而是簡單的按照地域劃分,當這個區域的黨員存在老齡化嚴重或者外出流動量大時,就連召開黨員大會參會人數過半都成為問題;更有一些支部形同虛設,未按照規定如期開展“三會一課”,導致很多黨員對組織生活參與度不夠。二是黨組織陣地建設標準化存在差距。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面臨資金和場地的困難,有些社區一心想把陣地建設得更完備,但是苦于無陣地、無資金等原因,導致陣地建設工作無法推進。三是人才緊缺。基層工作本來就繁雜,在基層負責黨建的工作人員一般都是一才多用,對黨建工作是有心無力,特別是在農村,大部分年輕黨員選擇外出務工,留在基層的年輕人更是少之又少,同時,基層的黨員老齡化普遍較嚴重,這也導致了黨組織工作開展有難度。
對存在的以上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一是對基層的各黨支部安照功能進行重新組合,對在家的黨員、外出的黨員和老弱的黨員重新劃分,對老弱黨員采取上門送學、流動黨員采取網郵送學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更有利于黨員的管理和支部活動的正常有序開展。二是在基層陣地標準化建設上,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每個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都有一個功能健全、實用管用的活動陣地,配置相應的活動器材、辦公設備和學習資料。三是配齊專職黨務工作者,確保每個基層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配備1—2名的專職黨務工作者,專門負責黨務工作,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黨員干部隊伍,為當前基層黨組織工作有序開展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篇六】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為農村多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亮點核心,承擔著黨在農村的階級基礎、群眾基層和社會基礎,團結帶領群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職責。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隨著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利益分配和就業方式的多樣化,群眾思想觀念、價值觀念多元化,當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一些農村黨組織和黨員在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嚴重下降,主導地位逐漸喪失,出現了農村基層黨組織作用邊緣化現象。最近,部里對全縣農村黨建工作進行了“地毯式”檢查,我們對此進行了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黨組織的作用和功能“弱化”。部分基層黨組織在自身能力、工作手段、執政水平等方面,存在著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問題。從黨組織自身看,基層黨組織戰斗力在不斷削弱,“無人理事”問題比較突出。還有一些后進村、貧困村尚未改變落后面貌,有些村雖然經過整頓,但變化不大。從黨組織功能定位上看,一些基層黨組織功能定位不明確和功能轉換不到位,不能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二)黨員教育活動不經常。少數村書記認為基層黨員教育活動難搞,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比較松散,致使個別黨員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有的黨員服務意識淡薄,致使個別黨員缺乏活力。沒有制定約束機制,少數村民主評議黨員走過場、不規范,把民主評議會開成評先評優會,難以評出不合格黨員,對不合格黨員沒有有效的處理辦法和措施,對新進的黨員把關不嚴,嚴重影響了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能力還不高。個別基層干部不愿意做黨務工作,主要把精力集中放在抓經濟建設,對黨建工作只是應付、被動地去做,對黨建工作組織不力,抓得不緊,再加上部分基層干部的理論水平和自身能力不高,在傳達貫徹上級決策部署時,層層打“折扣”。
(四)工作上缺乏協作和擔當意識。基層干部由于整天忙于事務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視與群眾面對面的交心談心,在工作上,相互之間溝通協調不夠,導致村班子之間凝聚力和戰斗力不強,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下降,遇到好事都爭著上。對于工作擔當意識不強,過多的考慮個人利益,不愿意承擔責任和義務,想法設法逃避矛盾。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思想上還不重視。個別領導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的傾向,對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力,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村干部沒充分認識到開展黨組織活動的重要性,沒有認真嚴格按要求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致使基層干部對黨建工作存在得過且過的思想。
2、黨員教育管理失之于寬。黨員管理松散,對沒能按時交黨費和不參加組織生活會的黨員,沒有及時的處理和調查,缺乏對黨員的關愛,致使黨員的榮譽感、歸屬感降低。
3、村集體經濟實力還不強。有的村集體經濟收入單一,來源萎縮,有的雖然有一定的集體經濟收入,但債務沉重,入不敷出,成了經濟上的“負債村”。甚至有些村組織沒有經濟來源,“無錢辦事”的問題依然突出,缺乏凝聚群眾的物質基礎,嚴重影響了村干部工作開展工作的積極性。
4、健全服務體制上還沒跟上。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農村黨組織建設工作保障機制沒有跟上,農村黨建工作經費還沒有落實,村干部待遇偏低,農村黨建工作形式缺乏創新,存在形式主義,農村干部工作積極性不高,干部工作熱情底,聽到的抱怨多。
三、對策及建議
上述問題存在的原因,有歷史的,有現實的;有客觀的,有主觀的;有政策方面的,有工作方面的。按照加強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要求,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迫切需要強化黨建工作措施,創新黨建工作方式方法,從而不斷提高黨建工作水平。
1、進一步完善黨員教育機制,為基層黨員“補腦”。
一是實現黨員教育全覆蓋。依托電視、廣播、網絡、手機、報刊雜志等平臺,多渠道、全方位加強基層黨員教育。二是突出黨校教育主陣地。將農村基層黨建課題納入省、市、縣黨校干部培訓的內容,特別是新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的崗前培訓,要加大農村黨建的培訓課程,形成各級領導干部重視、熟悉、了解基層黨建的教育機制。三是開展農村黨員素質大提升活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以農村基層黨員為主要對象的科學素質教育大提升活動,著力培養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黨員。
2、進一步創新組織管理方式,為基層組織“強身”。
一是健全村級黨組織工作規則。進一步理順“兩委會”關系,明確規定村黨支部的地位、職責任務、監督約束等。二是健全直接聯系群眾長效機制。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暢通民意渠道,將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制度化、規范化,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從制度層面解決黨員干部不樂于、不敢于、不勤于聯系群眾。三是推行黨建工作績效管理。完善鎮、村黨組織管理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以績效評估推進鎮、村黨組織管理創新。同時,將農村黨建工作作為評估鎮領導干部的重要指標。四是創新組織設置方式。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黨員動態管理機制,暢通黨員進出渠道,支持黨支部建在“產業鏈”上、農村協會和合作社上。
3、進一步強化激勵保障措施,為基層干部“提神”。
一是加大農村優秀干部錄用公務員力度,解決基層干部“有所盼”的問題。目前,我縣每年從村干部中錄用公務員的數量不足1%,建議擴大優秀村干部的公務員錄用比例,選拔特別優秀的進入鎮領導班子。二是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標準,形成初步增長機制。既要提高在職村干部報酬標準,又要提高離任村干部的生活補貼標準,按工作職位、工作年限擴大補助范圍。三是建立村干部養老保險體系,解決基層干部“有所養”的問題。建立縣、享受對象共同承擔的村干部養老保險體系,確定統一標準,解決基層干部的后顧之憂。四是健全黨內關懷機制,解決村干部“有所靠”的問題。把經濟困難的農村基層黨員和干部的扶貧幫困工作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范疇,建立黨內關懷機制,通過財政預算、黨費支持等渠道,建立黨員愛心基金,重點加大對基層經濟貧困黨員、老黨員、老干部的幫扶力度。
4、進一步改進基層干部領導方式,為基層班子“輸血”。
1、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三篇)
2、社區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用三篇)
3、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情況匯報(三篇)
4、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情況述職報告(通用三篇)
5、基層黨建工作建議和意見匯總范文(三篇)
6、基層黨建工作建議和意見加強交流(精選三篇)
7、黨建工作教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六篇)
8、教師黨員個人黨建工作計劃范文(五篇)
9、2022年黨員個人黨建工作總結范文(三篇)
10、學校黨員個人黨建工作述職報告(三篇)
一是增強班子服務意識,基層黨組織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要把精力放在服務群眾上,善于與群眾談心交心,征求群眾意見,夯實班子在群眾心中的基礎。二是勇于擔當作表率,面對困難,敢于擔當,在工作中要雷厲風行,遇到困難,全體干部相互協作,攻堅克難。三是整合基層黨建資源。進一步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投入力度,積極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進一步整合各職能部門資源,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示范點工程,把“美麗鄉村”建設示范點打造成農村基層黨建品牌和示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