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表現
當前,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改革進入深水區,改革的硬骨頭有增無減,經濟轉型的任務日益加重,社會治理的難度在加大。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一些領導干部對既要干事還要守規矩的新要求還不適應,在管住了手腳的同時,也懈怠了思想,不擔當、不作為現象屢屢出現。
不擔當不作為的幾種表現形式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了一系列規范領導干部行為的規定,促進了黨風政風好轉,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認可。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領導干部卻產生了主觀的誤解,以為只要不發生問題,懶政怠政都不是問題。這種“不干事就不出事”的想法,導致有些領導干部在其位不謀其政。
主觀心理表現形式。一是不講是非,只講世故。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學和所謂的“潛規則”,講原則、不顧真理、只講關系,只看領導怎么說,只看部門怎么講,只看書面材料怎么寫,就是不看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其根本在于把個人的利害得失看得高于一切。二是不講有為,只求無過。在其位不謀其政,遇到矛盾繞著走,聽到群眾訴求躲著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假悟“真道”之名,行庸政懶政之實。三是不講批評,只講和氣。習慣于當老好人,講一團和氣,對問題不敢說不敢講。有的當面不說背后說,平時不說關鍵時候亂說。更有甚者,身陷其中推波助瀾。四是不敢擔責,只會諉過。做事怕擔責任,患得患失。
客觀行為表現形式。一是面對新常態無所適從。思想觀念轉變不及時,存在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甚至出現本領恐慌、能力不足,把新常態作為口號,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甘當“二傳手”。二是面對新問題難以決斷。該決策的不決策,該拍板的不拍板,凡事層層請示匯報;有的同志對本來自己能夠單獨拍板的事,非要召開會議研究研究,看似作風民主、決策民主,實際目的是有責任大家共同承擔。三是面對新任務束手無策。遇到棘手問題“向上看”,遇到繁重任務“向下看”,遇到發展差距“向后看”。
不愿擔當不敢擔當的原因
在2016年初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研討班上指出,受成長經歷、社會現實、政治生態等多方面因素影響,當前干部隊伍也存在“復雜”情況,一個突出問題就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積極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為官不為”。究其原因,有的是能力不足而“不能為”,有的是動力不足而“不想為”,有的是擔當不足而“不敢為”。從工作實踐中的體會而言,深層次的原因有如下幾點。
缺失信仰,價值觀念錯亂,不善擔當。當前我國既處于全面發展的重要機遇期,又處在社會矛盾沖突的凸顯期,社會各種思想價值觀念呈現龐雜多元趨勢,利益關系、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身處多種社會關系之中的黨員領導干部所具有的身份更是多重的,他們既是中國共產黨的黨員,又是各自工作崗位和事業上的負責人,還是日常家庭生活中的自然人,在面對不同身份、不同角色發生沖突、產生矛盾時,特別是在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沖突面臨“損失”時,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往往會“不淡定”,不能正確處理當中利害關系,價值觀念極易發生偏差,經常以保全自己利益不受損失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而導致出現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不愿擔當、不敢擔當、不善擔當等問題。
缺失黨性,群眾意識不強,不想擔當。當下,個別黨員領導干部身上存在著的思想上求“穩”、觀念上求“守”、心理上求“躲”等慵懶現象,以及“不求有政績,但求無過失”的懶政心理,歸其主觀原因是黨性淡薄、群眾意識不強,不想擔當。在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看來,和自己的面子、位子、車子、票子、房子相比,黨的利益、群眾利益都是浮云,可有可無。如果為了黨的事業和群眾利益而“丟面子、打板子、抓辮子、挪位子”,是得不償失、不能接受的。有了這樣的想法,出現不想擔當、不愿擔當的現象就可以理解了。沒有真正將黨的利益、國家利益、群眾利益作為最高行動準繩的領導干部,都是在思想深處藏著極端“個人主義”。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這樣的黨員領導干部都是不稱職的領導干部,更是不稱職的共產黨員。當黨員領導干部將極端“個人主義”凌駕于黨、國家和群眾利益之上時,他必然會或早或晚地走上與黨和人民對立的道路。
缺失能力,缺乏擔當意識,不會擔當。敢于擔當不是空談,更不是憑空幻想的空中樓閣,它需要黨員領導干部具有真才實學、真知灼見,以擔負起黨所賦予的神圣使命和人民所寄予的深切期盼。當下個別地區、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在一些任務重、阻力大、困難多的重點難點項目開展過程中畏首畏尾、優柔寡斷,難有作為、難有建樹,一切唯領導、唯文件、唯指示行事辦事,沒有自己的主張和見解,究其原因是其對自己的領導能力不自信,對自己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不自信,缺乏干事創業的能力。這樣的領導干部不是不想擔當,而是缺乏勇于擔當的能力,不能擔當、不會擔當,尤其是在面對社會轉型所帶來的各種矛盾激化、突發事件頻發的今天,他們更加缺乏破解難題的能力和勇氣,只寄望于老辦法、老手段來拖延矛盾的爆發以保全自己的位子,甘愿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混日子,擔負不起工作所賦予的各項職責、任務。
缺失監督,獎懲力度不夠,不愿擔當。從現行各項政治制度和政策層面來看,并不是所有政策制度都有利于敢于擔當的干部脫穎而出。如個別領導干部對敢于擔當的干部存在偏見,認為他們總“惹事”,不聽組織的話,因而對他們不支持、不鼓勵甚至排斥;對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求全責備,以成敗論英雄,不允許失敗,不允許糾正錯誤;把選拔使用干部當作福利待遇,論資排輩,看年頭提拔,把不出錯當作晉升選拔的重要條件;對于創新型、實干型干部缺少應有的關心和培養選拔綠色通道等。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敢于擔當干部的干事熱情。還有在個別單位工作分工不合理,權力過分集中,“一把手”就是“天”,說的話就得聽,不聽就是沒能力,同時又缺少有效的監督,導致副職、一般干部缺乏應有“位置”,干事創業的舞臺不大,使他們想負責沒有事做,敢碰硬沒有權力,想創新缺少機會,從而一步步走向不愿擔當的境地。
如何解決個別領導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
權利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把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要求凝聚為6個字:忠誠、干凈、擔當。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就是要把權利與義務、責任與擔當有機統一起來,強化問責,落實主體責任,抓住“關鍵少數”,突出管黨治黨的鮮明特色。在實際工作中,要在全體黨員干部中形成“敢擔當、勇作為”的局面,必須綜合施策,總體推進,全方位地形成為擔當者擔當的局面。
強化制度的約束機制。通過制度約束,讓黨員領導干部按制度開展工作,通過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嚴格日常監督管理,避免黨員領導干部懶政怠政。發揮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督查作用,完善針對不作為現象的監督檢查,強化對干部“所作所為”的監督考核。改變過去“不提拔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的做法,加強干部日常考核、專項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完善績效評估、群眾評議、實地調查等了解干部的辦法。改變單純在地區之間、部門之間橫向比較的辦法,把干部考核的重點放在其在位期間解決本地區本部門突出問題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上。尤其要把“為官不為”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嚴格執法執紀,讓不為者受到懲戒,把為官動機不純者堅決清理出干部隊伍。要探索公務員合理退出和淘汰機制,打通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路徑。近幾年來,為了從嚴治黨,治理不擔當不作為,中央陸續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新的規章制度。比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要求,給昏官、懶官、庸官上緊“發條”,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干部嚴厲懲處,對不擔當不作為等懶政怠政行為起到巨大的震懾作用。
探索建立“容錯機制”。一個民族要進步要發展必須要創新,鄧小平同志說過,“不干事一點馬克思主義都沒有”。要想創新、干事就不可能不出錯,出現偏差失誤后,我們要從實際出發考量,看是公是私,考慮客觀環境影響,給予理解和支持,不能完全用現有尺子對試錯行為進行判決,用現有規定評判過去的事,這樣有失偏頗。如果凡事都看上層有沒有規定,抱著底線思維過日子,就容易造成循規蹈矩,干不成事。各級組織不能被輿論綁架,如果面對輿論壓力,不管當事人做得對錯,都給予處分,就沒有了政治定力。在改革發展過程中,我們要允許試錯、寬容失敗,健全完善“容錯機制”,弘揚敢想、敢干、敢做善為的正能量。建立健全“容錯機制”,給予一定的“試錯權”,是保護和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鼓勵大膽試、大膽闖的必備條件。當然,“容錯機制”“試錯權”必須置于嚴格的監控機制之下,以便把失誤帶來的損失控制在可控的范圍之內,以最小的成本換取最大的成果。實施過程中,只要做到“政策允許、程序合規、民主決策、干部干凈”,即使出現失誤,應當只汲取教訓,不追究責任。
完善敢于擔當的選人用人機制。選什么人、用什么人,是重要的風向標和指揮棒。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什么樣的人是賢人?就是講的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標準就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敢于擔當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要求。一定要把敢于擔當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導向,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要注重選用那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堅持真理的人,選用那些在困難矛盾面前敢于擔責負責的人,選用那些解決問題有思路有辦法的人,選用那些開拓局面卓有成效的人。要通過強化正確的用人導向,健全干部考核評價體系,讓那些有銳氣、勇作為、敢擔當的干部得到重用,讓那些日常工作不負責任、關鍵時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醒。
營造敢于擔當的良好氛圍。在領導干部中弘揚敢于擔當的精神,需要領導干部自身加強修養,也需要良好氛圍的支撐。讓干部擔當,首先是領導干部敢于擔當,敢于為擔當者擔當。凡是因敢于擔當、積極作為造成的失誤,在處理環節上應上報上一級,經上一級批準后再實施,應為干部建立工作失誤申訴快速通道,保護干部的申訴權。同樣,對處理錯誤的相關機關,可對相關黨組織和主要領導追責,避免相關部門為了規避責任,在處置過程中從嚴從重,造成不理想的結果;對于已經受過處分的干部,應按法規法條處理,不能打著整治的旗號層層加碼;對于明顯虛假的舉報案件,也不用逢案必查,以免讓干部心寒;對于處罰過了有效期的干部,應按個人所長擇機使用,不能因一個錯誤就全盤否定。要營造擔當可貴、擔當光榮的社會氛圍,大力宣傳埋頭苦干、開拓創新、動真碰硬的好干部,宣傳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沖鋒在前的好干部,宣傳心系群眾、愛民敬民、不計個人得失的好干部,讓全社會向他們致敬、為他們喝彩,推動形成鼓勵擔當、崇尚擔當的良好環境。
只有為敢于擔當者擔當,讓善于作為者作為,才能確保敢于擔當者有底氣、敢嘗試;只有營造出擔當可貴、作為光榮的良好氛圍,才能使廣大干部都能夠爭相干事、有所作為。
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表現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期,全縣各單位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一次再摸排,確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區。著力搞好“四個排查”,即排查不作為的問題,重點是對群眾辦事態度冷漠、對上級布置的任務敷衍應付、工作不在狀態、不敢擔當等;排查亂作為的問題,重點是不講規矩不按程序辦事、不善于聽取群眾意見決策、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辦事不公、強占強拆等;排查貪腐謀私的問題,重點是貪占挪用揮霍集體財物、套取騙取國家補貼補助款、截留克扣冒領惠民資金、濫用權力中飽私囊等;排查執法不公的問題,重點是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全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重點抓好“三個動作”:一是全面自查。從10月下旬開始,縣直各部門和鄉鎮、村(社區)全面開展自查(自查表及問題清單見附件),自查工作原則上應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區)自查情況要報鄉鎮黨委,縣直單位和鄉鎮自查情況要報縣委組織部。二是逐個排查。在基層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抽調組織、紀檢監察、政法、信訪、督查等方面的專門力量,逐鄉逐村逐單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一一調查核實。排查工作原則上應于11月13日前完成。三是列出清單。要分門別類列出問題清單,到事到單位到人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經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審核把關后,于11月20日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備查。
二、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
縣委將結合“三嚴三實”專題學習研討,對排查出來的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專門研究,找準癥結所在,分析問題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點抓好“三項工作”:一是結合分工,認真反思。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從基層存在的問題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問題,從工作方面的問題反思查找領導班子的問題和領導干部個人的問題,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深入分析原因,從嚴和實上觸動思想和靈魂。二是對照檢查,開展批評,
資料共享平臺《領導干部個人問題清單 不作為 不擔當》(https://www.unjs.com)。縣級領導班子“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鄉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基層單位組織生活會,要針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逐項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過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問題清單轉化為整改清單。對問題較為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基層單位,縣級領導干部要結合掛點工作,幫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導整改。對涉及政策層面的問題,縣委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集體“會診”,研究整改措施。專題會議適當邀請相關群眾代表參加。
三、集中開展一次專項整治。
按照上級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縣各單位要圍繞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一次專項整治。各單位要在前階段開展整治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持續用勁,以“準、狠、韌”的精神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重點從“四個方面”著力:一要逐項認真整治。針對排查出的問題,一項一項明確責任主體、整治措施和進度安排,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治工作具體落地。二要上下聯動整治。特別是對那些發生在基層、根子在上面的問題,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建立黨委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動機制。三要公開透明整治。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時公開整治項目、進度和結果,讓群眾知情,接受群眾監督。四要強化正風肅紀。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堅持教育和懲戒并重,對情節較輕、影響較小、不構成違紀違法的,要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限期改正;對違反紀律規定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堅決糾正;對那些頂風違紀、貪腐謀私、徇私枉法的,要堅決查處。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
各級黨(工)委、黨組要高度重視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對一些問題突出的縣直部門和鄉鎮、村(社區),縣級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分工實行掛點聯系。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基層單位的監管,查找并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要結合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點問題、抓整改,強化工作問責,切實把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持續深入抓下去。
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表現
一、精神懈怠、不思進取,不想擔當作為
1、有等靠思想。對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懶惰,態度消極,行動遲緩;貫徹上級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結合實際,不深入了解情況,不研究具體落實措施,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沒有實效;對上級安排的任務敷衍了事、得過且過;對承擔的工作能拖則拖,不推不動、撥一撥轉一轉。有的對一些已經明確要求推進的重點工作,等文件、會議紀要;有了文件、會議紀要,還要等上級調度,等兄弟市縣單位先行、出經驗。
2、有守攤思想。工作標準不高,滿足于一般化,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平推平擁。有的小富即安、小成即滿,取得一點成績就津津樂道,看不到與先進地區、先進單位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自我感覺良好,裹足不前。有的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在崗位上無所作為,混天數熬日頭,面對先進無動于衷,任憑外邊發展突飛猛進也能保持“淡定”,工作多年面貌依舊。
3、有享受思想。有的心思不在工作上,想的是如何享受生活、吃好玩好,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出工不出力,人在心已散。特別是一些接近退休年齡的干部,自我感覺付出了這么多年的心血汗水,該“喘口氣、歇歇腳”了,追求安逸舒適,做事打不起精氣神,進取精神消退。有的工作拈輕怕重,不愿吃苦受累,有的不愿分管安全生產、計劃生育、信訪穩定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對長期積累和歷史遺留的問題,不愿“理舊賬”,靠時間消化矛盾;還有的部門“一把手”,主動請調到二線崗位,不想沖在一線,只求清閑一點。
4、有旁觀思想。有的習慣當“二傳手”、“甩手掌柜”,不愿親力親為,層層批辦轉辦,誰也沒有靠上抓落實,最后工作落了空。有的喜歡指手畫腳、評頭論足,只當評論員,不當戰斗員,自己啥事也不干。基層反映,有的干部“只在岸上空喊號子,不到水中用力劃船”。
5、有功利思想。沒有利益好處的事,不愿干、往外推。特別是面對嚴格的紀律約束,一些潛規則被打破,一些利益鏈條被斬斷,有些部門和干部覺得無利可圖,辦事慢騰騰,消極怠工。有的對上級部署要求,根據部門和個人利益進行“取舍裁剪”,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推托或變通。有的成天自我設計、斤斤計較,過于看重個人待遇,覺得現在晉升空間小了、福利少了,就感到沒干頭、沒盼頭,工作熱情減退甚至撂挑子。
6、有本位思想。有的推進改革不積極,不愿下放權力。對簡政放權,明放暗不放,形放實不放,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預市場的“手”,面對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如同套上了緊箍咒,渾身不自在。有的部門表面上審批“瘦身”,實際上中介“增肥”,把下放權力搞成“移花接木”。有的對需多個單位協作完成的工作,不愿主動參與、不愿牽頭。有的大局觀念、合作意識不強,對職責邊界上的事推諉扯皮、互踢皮球,對全局性、整體性任務不愿出面、不愿多做,能推則推,能躲就躲。
二、心存顧慮,畏首畏尾,不敢擔當作為
1、怕決策失誤,不敢大膽拍板。有的該決策的不決策,該拍板的不拍板,過度謹慎,工作節奏慢了下來。有的對一些過去正常辦理的事項,怕出問題、不敢辦,凡事層層請示匯報,讓領導簽字,一直要到主要負責同志那里才能定。一些領導干部對本來自己能夠單獨拍板的事,非要召開會議研究研究,看似作風民主、決策民主,實際目的是有責任大家共同承擔。
2、怕有風險,不敢創新突破。有的面對改革發展任務,不敢啃“硬骨頭”,缺乏攻堅克難的志氣、敢闖敢試的銳氣、大膽負責的勇氣,沒有先例的事不敢干,不敢越“雷池”半步,缺少大刀闊斧、奮力開拓的精神頭。有的面對困難和矛盾,瞻前顧后,患得患失,凡事先想退路,只求自身安全,不想事業推進。
3、怕干得多出錯多,不敢主動干事。有的害怕“挑水多、罐子摔得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為了不出事、寧可不干事”。有的面對現實問題,存在擔心干多了出現新矛盾的心理,故意視而不見,聽之任之。有的對項目建設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問題,擔心出亂子,不敢下決心推,導致一些已經具備條件的項目遲遲沒有進展或進展緩慢。
(1)、基層干部不作為不擔當自查報告(兩篇)
(2)、基層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心得體會(五篇)
(3)、個人不擔當不作為自我剖析材料(三篇)
(4)、學校教師不作為不擔當自查報告(兩篇)
(5)、不擔當不作為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三篇)
(6)、不擔當不作為個人自查心得體會精選
(7)、公安不作為不擔當自查報告【薦讀】
(8)、不擔當不作為自查自糾報告【多篇】
(9)、2022年不作為不擔當自查報告二篇【集錦】
(10)、2020年不作為不擔當自查報告【薦讀】
4、怕惹麻煩,不敢直面群眾。有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或信訪,心存顧忌,擔心一旦接手脫不了身,不表明態度、不正面回應、不積極解決。一些同志談到,有些信訪問題本來并不復雜,就是由于回避矛盾、躲避群眾,錯失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