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張家口中考成績查詢系統http://www.zjkjyksy.cn/
張家口中考查分時間:預計7月4日左右
中考政策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由畢業考試、升學考試兩部分組成,分開舉行。
(一)畢業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組織
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會話測試占40%,筆試部分占60%)、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團結教育)、歷史、地理、體育。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成績應占到總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學科的畢業考試成績按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
畢業考試的命題、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各科考試成績的呈現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級制。畢業考試在2019年5月15日以后進行。
(二)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考試組織
考試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總分630分。
1.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在文科綜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的命題范圍是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規定的法律、國情教育兩個模塊教學內容和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全國統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民族常識(試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學內容。
(2)考試形式。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要多樣化,可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試外,還安排外語聽力考試。具體安排意見是: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閱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3)考試時間。河北省2019年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為:
(4)小學全科教師培養院校、中專、中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試卷。
2.體育考試滿分30分,考試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中的附件10進行。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于2019年5月底前進行。
進一步規范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學考試與評價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要根據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體育考試以及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多種有效措施,足額保證所需經費,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我省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收費政策,嚴禁以中考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努力為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進一步加大對中考的管理。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讓學生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將給予全省通報批評,并追究當地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到校,規范學籍管理是基礎。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初中所有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不得隨意轉出或接收學生,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杜絕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現象。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初中擇校生不享受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到校政策。對違反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出現未經批準轉出或接收學生、虛假中考報名等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減少該校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生數額,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四)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錄取依據,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務;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檔案等方式限制學生報考。要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并不得突破比例。
(五)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廳〔2008〕3號)文件精神,按照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河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1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四僑考生”升學給予加分照顧的通知》(冀政僑字〔2016〕1號)等有關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對軍人子女等優撫對象、“四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本省的子女和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照顧。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凡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與上述文件相違背的,要立即作出相應調整。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省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學校要及時將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待遇的學生名單、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項目、分值向社會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各市要將本地今年中考招生政策中的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分值和范圍,于5月21日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
(六)優化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嚴格控制初中復讀。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原則上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各市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明確提出社會考生參加中考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類別。
(七)不斷完善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各項配套制度。嚴格公示、誠信、監督、獎懲等環節,確保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絕不正之風。
(八)認真做好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總結工作。各市應在9月15日前,將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工作與試卷質量自評、綜合素質評價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等總結報告上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