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最低工資調整多少錢,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吉林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1、第一檔為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第二檔為吉林、松原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第三檔為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第四檔為白城市區、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
2、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么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吉林各市區最新最低工資一覽表一檔:1780元/月
長春市區
二檔:1680元/月
吉林市區、松原市區
三檔:1580元/月
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
四檔:1480元/月
白城市區、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