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遼寧省政府批準,我市于1月1日起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本市(區)(含沈撫新城)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撫順、清原、新賓三縣最低工資1200元,同時還上調了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從全省范圍來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共分四檔,一檔為1530元,二檔標準為1320元,三檔標準為1200元,四檔標準為1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檔標準為15元,二檔標準為13元,三檔標準為10.8元,四檔標準為9.5元。《通知規定》,我市市區及三縣新調整的小時最低工資分別執行省二、三檔標準,即13元和10.8元。
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此次調整是遼寧自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9次調整,第8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區1050元、撫順縣920元,清原、新賓兩縣為900元;第8次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市區為9.8元,三縣為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