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渭南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市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根據《陜西省人力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9】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對我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臨渭區(含高新區)、華陰市、大荔縣、潼關縣執行二類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 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二、渭南市華州區、 澄城縣、富平縣、白水縣、蒲城縣、合陽縣執行三類區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5月1日起執行。
四、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要按照《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