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內江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發〔2018〕19號)要求,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二、調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7.4元。
三、上述標準包含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調整后的新標準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內江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強監督,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得到全面執行,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有關說明
根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經過開展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評估,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討論決定,2016年、2017年暫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由于到2018年7月1日已滿三年,按規定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在2018年7月1日前進行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
加班加點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
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注意!
最低工資≠標準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單位會將最低工資標準同單位的標準工資相混淆。采取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手段都是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