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廊坊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本次調整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共分為四個檔次。我市列入范圍的地區涉及三個檔次,即:廊坊市區、三河市、霸州市為第一檔次,月標準由1480元調至1650元,小時標準由15元調至17元。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為第二檔次,月標準由1420元調至1590元,小時標準由14元調至16元。永清縣、大城縣、文安縣、固安縣為第三檔次。月標準由1310元調至1480元,小時標準由13元調至15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增長170元,增長幅度為11.48%、11.97%和12.97%。
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