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牡丹江最低工資多少錢?牡丹江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牡丹江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11月6日,記者從牡丹江市人社局獲悉,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270元調整到每月1450元,增幅達到14.17%。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每小時11.5元調整到每小時13元。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有關規定,省政府決定從2017年10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黑龍江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我市按照第二檔進行調整,標準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元。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1995年我省開始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已經是第10次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加班加點工資。各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如支付工資低于最低標準,勞動者可向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對違反規定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根據情節要求其按所欠工資的1-5倍支付賠償金。
2017年黑龍江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據了解,2017年黑龍江最低工資標準延續2015年執行的最低標準。具體如下:
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除外)為1480元;第二檔:大慶市區為1450元;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270元;第四檔:黑河、大興安嶺地區、伊春市區、各縣級市為1120元;第五檔:其他各縣、伊春其他縣市區為1030元。
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五檔: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除外)為14.2元;第二檔:大慶市區為14元;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1.5元;第四檔:黑河、大興安嶺地區、伊春市區、各縣級市為10.8元;第五檔:其他各縣、伊春其他縣市區為10元。
據介紹,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因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所增加的資金可繼續從就業資金中列支。本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