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張家口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張家口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從省人社廳獲悉,經省政府批準,從2016年7月1日起,我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仍分為4個檔次,各檔次分別為1650元、1590 元、1480元、13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7元、16元、15元、14元。其中月標準4檔全部上調1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4檔均上調2元。快來看看你所在的地區能漲多少。
適用范圍: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包括項目有這些: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 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 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艱苦崗位、露天采礦、流動施工等特 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補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以小時計酬為主,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 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工作不超過24小時的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項目外,還包括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基 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含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熟練期等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