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河南省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目前2018年河南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還尚未調整,目前執行的依舊是2017年的,當然小編會密切關注、及時更新,為大家呈現最新的知識。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了《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17〕29號),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根據《通知》,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6元、14.5元、13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擬定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報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省政府同意并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6元、14.5元、13元。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勞動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制度,與勞動法的適用范圍一樣。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內容。
根據要求,《通知》公布后,各類用人單位應在10日內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布。用人單位支付給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勞動者可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