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北海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據廣西區人社廳消息,近日,廣西區政府下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增幅為20%。
最低工資標準咋調的?調多少?
一起來看吧~
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調整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調整為16元、14元、12.5元。
本次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而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較之前均有提高。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較大,例如南寧市,調整后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相比于原來的1400元/月,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增加了280元。
看看2015年發布的廣西最低工資標準
大家可以對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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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是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底線,不是工資分配的唯一標準。用人單位不能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單位的標準工資來理解。
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卻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咨詢或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絡圖片
如果你現在工資比最低工資標準高,
這件事兒就跟你沒啥關系了?
當然不是!!!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
這幾筆錢也相應漲了!
失業保險金
廣西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掛鉤。2018年1月1日執行的《關于提高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80號)規定,失業保險金最低檔由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70%提高到80%。2018年1月1日以前,按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失業保險金:
1400元/月×70%=980元;2018年2月1日起,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失業保險金:1680元/月×80%=1344元。符合條件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待遇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