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市民是否知道自己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以供大家閱讀。
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定
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8.5元。
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規定
今起執行 由3%下調至1.5%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為了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從2011年3月1日起,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另行制定。
今日起,深圳市失業保險費繳費費率由3%下調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2%下調至1%,個人繳費費率由1%下調至0.5%。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此次是為了減輕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負擔。
據了解,深圳市目前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975多萬人,其中非深戶參保人約占三分之二。深圳市失業保險以月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以2015年3月1日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為例,用人單位的失業保險繳費將從目前每月40.6元減至20.3元,職工個人的事業保險費率將從目前每月20.3元減至10.15元,足足降了一半。
按照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參加失業保險975萬人計算,預計在繳費費率下調后,2015年12月當月可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2.97億元,2017年全年可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約30億元。
據羊城晚報報道 4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將由去年的每月1100元上漲至1320元,同比漲幅達20%。相對應的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1.7元/小時,增長19.4%。這一標準目前為全國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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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不等于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 酬。以下這些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一、加班工資;
二、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
三、按照規定不屬于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
最低工資調整的影響
最低工資調整可以說是“牽一發而動全身”,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 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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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而根據每個地方的勞動價值不同,就會導致每個地方的最低工資也存在差異。
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在綜合考慮員工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社會保險標準,就業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根據《條例》第八條的計算方法確定后,每年調整一次。當年最低工資=上年度最低工資×〔(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指數+勞動生產率指數)÷3〕×調節系數。其上公式中的調節系數的變動幅度0.8至1.2,由市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勞動力供求狀況等因素具體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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