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后的我市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為:
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450元提高到16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7元。
清徐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50元提高到15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7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6元。
陽曲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250元提高到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6元。
婁煩縣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50元提高到13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項目,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