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最新消息:記者從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岳陽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已通過政府批準,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提至1250元/月,相比去年的1145元/月,此次調整上浮逾10%;同時,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工資每小時也從10.9元/小時調為11.9元/小時。
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7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文件,結合我市經濟發展狀況,經市政府同意,人社部門將岳陽市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執行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調整后,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月、1130元/月兩個檔次,即: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君山區、云溪區為1250元/月;岳陽縣、汨羅市、湘陰縣、臨湘市、華容縣、平江縣、屈原管理區為1130元/月。
此外,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9元/小時、11.4元/小時兩個檔次,即: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風景區、君山區、云溪區為11.9元/小時;岳陽縣、汨羅市、湘陰縣、臨湘市、華容縣、平江縣、屈原管理區為11.4元/小時!霸狸柺凶畹凸べY標準包括了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痹撠撠熑颂貏e強調,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凡在我市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最高工資標準。
此外,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剔除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所得工資,而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條件下享受的津貼,獎勵性工資,通過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享受的福利待遇除外)。
人社部門表示,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準向與本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全體勞動者公示。對拒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向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