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為,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
據了解,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蘇州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從而緩解用工缺口,提升我市勞動用工的綜合競爭力。與此同時,也有利于激勵和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集聚更多的技術型、創新型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內容,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另需注意,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此外,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昨天,市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
【什么叫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