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工資,是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狀況的一個重要的參數。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溫馨提醒:2017年的相關內容暫未公布,先沿用的資訊。
據在天津市委常委會議上獲悉,天津市今年增加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方案出臺,主要包括:
適時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統籌考慮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保險繳費、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和就業穩崗需求等因素,擬自7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由1850元調整為1950元,每月增加100元,增長5.4%。繼續開展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
完善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待遇標準
一是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由670元增加到730元,人均增加60元。二是提高部分乙類藥品報銷比例。從起對住院醫療費中29個乙類藥品的個人增付比例由15%下調至10%;27個乙類藥品由10%下調到5%。三是推動低價藥品價格改革工作。將1300個低價藥納入社區醫保報銷,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為75%,較二、三級醫院分別提高10%和20%,減輕參;颊哚t療負擔。四是提高低保戶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從850元提高到1080元,并按規定提高醫療費報銷比例。
統籌調整相關社會保障待遇
一是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惠及31萬城鄉居民。二是穩步提高工傷待遇水平。適時適度調整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等待遇標準。依據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標準。加強康復權益告知,積極開展日常生活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專項康復訓練,促進工傷職工早日回歸家庭、回歸社會。三是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標準。自7月1日起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月人均940元調整為月人均1030元,增加90元。
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做好困難群體幫扶
一是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繼續提高我市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及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提高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
二是提高社會救助標準。自4月1日起,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705元、540元調整為780元、70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212元、162元調整為234元、210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080元調整為集中供養標準140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810元調整為1050元。
三是擴大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在現行救助政策的基礎上,放寬限制性條件,增加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鄉低保標準且低于城鄉低保標準1.5倍的非重殘家庭、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家庭和無子女老年人家庭。
四是提高集中供養人員生活費標準。提高市級國辦福利機構集中供養老人、殘疾人、孤兒基本生活費撫育標準。滿足集中供養人員伙食、醫藥、服裝等費用支出的需求,不斷提高集中供養人員生活質量。
五是提高孤兒、艾滋病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按照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不低于本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依據兒童成長需要并結合我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幅度,上調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
六是改革居家養老補貼發放形式。將目前困難老人居家養老補貼形式由護理券變為現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建立因病支出型貧困救助制度
針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鄉低保標準2倍,且全年因病支出高于上年家庭總收入2倍的未享受醫療救助政策的家庭,給予一次性救助,救助標準為經醫保報銷后診療目錄內個人自付部分的30%,封頂為3萬元。
繼續實施價補聯動機制
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累計上漲不低于2%時,將繼續足額向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助。在調整城鄉低保標準的基礎上,按照城鄉低保比例關系調整農村困難群眾物價補助標準。
做好住房困難群體幫扶
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設,新增發放租房補貼5000戶,發放補貼資金4.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