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2017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大家了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溫馨提醒:2017年的相關內容暫未公布,先沿用的資訊。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下月起,也就是1月1日起,江蘇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月工資最低標準調整分三檔。
一類地區1770元,增加140元。
二類地區1600元,增加140元。
三類地區1400元,增加130元。
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時計算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分三檔,
一類地區15.5元,
二類地區14元,
三類地區12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最低工資標準并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也不算在內;另外,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也不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所以,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月工資,在剔除上述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楚州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云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