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這次實習,我對于法院的工作,對于那里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于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說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沖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著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于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后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么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法院里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發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實習,給我步向人生另一個階段上了一節悠長而充實的公開課,使我終生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