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要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下面思而學教育網為大家整理了中心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歡迎閱讀參考!
中心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一
根據《xx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財[2014]10號)和省教育廳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近期我校開展了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開展情況
接到省教育廳專項治理文件后,為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8月16日,我校召開了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會議。校長、黨委副書記施光躍同志主持了會議,學校辦公室、紀委、監察審計處、財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會上,集中學習了中央、省有關文件的精神,確定在全校范圍內對文件涉及的七個方面專項治理內容進行徹底清查。會后,成立了以施光躍校長為組長的蚌埠學院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小組,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隨后,校級和二級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全面啟動。各二級單位采取傳達學習省教育廳、學校的相關文件、召開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會議、對照檢查、填報相關報表和上報自查結果總結材料等方式認真組織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學校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有重點地進行了督察和指導。
二、自查自糾情況
8月23日,全校自查自糾結束,經過對校級和二級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現在已查清。
(一)預算收入管理情況
我校自2012年納入省財政管理以來,按照綜合預算的要求,我校經物價部門批準取得的所有非稅收入(含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和處置等)全部及時足額上繳省財政專戶,沒有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違規轉移到所屬工會、培訓中心、服務中心等單位使用等問題;嚴格執行省物價局、財政廳等相關收費文件,收取的各收費項目均符合物價部門文件的規定,沒有各種形式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
(二)預算支出管理情況
1、對預算支出管理的監督檢查。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經查,我校所有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沒有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轉嫁支出等問題;沒有違反規定擅自設立項目、超標準超范圍發放津、補貼問題;自2012年推廣使用公務卡以來,教職工對公務卡使用由一個陌生到熟悉的過程,目前公務卡使用正常。
2、對“三公”經費的監督檢查。因公出國(境)情況:2013年因公出國(境)支出8.02萬元,1-6月支出0萬元。2013年因公出國為省教育廳組織,省外辦批準。沒有公用經費列支與部門工作無關的出入境考察培訓費用;沒有違規擴大出國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出國經費開支標準和虛報出國團組級別、人數等套取出國經費,擅自增加出訪國家、地區及城市;沒有用專項經費列支不符合資金使用方向及預算外安排的出國(境)費用;沒有接收或變相接收企事業單位資助攤派和轉嫁出國(境)費用;沒有用公款報銷持因私證件出國(境)的費用;沒有向下屬單位轉移攤派支出因公出國(境)的費用。公務車輛購置及運行情況:2013年公務車輛購置及運行支出161.17萬元,1-6月支出55.48萬元。在公務車輛管理上,我校實行公務車輛運行單列記賬,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統一保險和統一報廢制度。在公務車輛使用上,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制定并嚴格執行《蚌埠學院公務車輛使用與管理辦法》,規范公車派遣和使用。沒有未經審批和超編制、超標準購車現象,沒有超標準配備公務車和豪華裝飾公務車行為,沒有運行經費超標準定額現象,沒有公車入私戶和公車私用現象,沒有長期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轉移攤派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等問題。公務接待經費:2013年公務接待支出135.09萬元,1-6月支出10.58萬元。按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條規定”的要求,我校制定了《蚌埠學院公務接待實施方案》,公務接待嚴格執行申報會簽制度,嚴格規定接待經費審批權限。沒有超預算、超規格、超標準接待現象,沒有新建、改擴建具有接待功能的樓堂館所,沒有公款互相吃請、公款高消費娛樂和公款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及土特產品等問題,沒有向其他單位攤派轉移接待費等問題。
3、對會議費和培訓費的監督檢查。會議費:經查,2013年我校會議費支出46.94萬元,1-6月支出8.91萬元。我校的會議費主要是教師參加學術會議而發生的會務費。沒有計劃外召開會議,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違規擴大會議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在非定點飯店或嚴禁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違規轉嫁或攤派會議費用以及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等問題。培訓費:經查,我校2013年培訓費支出72.42萬元,1-6月支出19.75萬元。我校的培訓費主要是教師參加進修的費用和學歷進修給予教師的補助。沒有計劃外舉辦培訓班,超范圍和開支標準列支培訓費,虛報和未按規定程序報銷培訓費,轉嫁、攤派培訓費用和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等問題。沒有借會議、培訓之名組織會餐、安排宴請、公款旅游以及在會議費、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等與會議、培訓無關的支出。
(三)政府采購管理情況
學校政府采購管理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貨物、工程和服務等政府采購的文件規定,認真履行政府采購程序。在政府采購之前已對資產配置進行了論證,編制了完整的采購預算,無違反政府采購程序“暗箱”操作、無預算采購、超預算采購問題。
(四)資產管理情況
學校設立了資產管理職能部門,制定了資產管理制度,配備了專職和兼職資產管理人員,建立了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資產管理機制;資產處置、審批程序、處置方式、收入管理等工作,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的文件規定,開展學校資產處置工作,所有處置收入按要求及時上報省財政廳,沒有擅自處置資產、轉移收入、私分資產等行為,沒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配置資產,資產配置與履行職責相適應。資產配置中不存在的奢侈浪費等問題。
(五)財務會計管理情況
在財務工作過程中,我校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根據我校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業務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依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數據真實、有效。我校所有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都具備從業資格。
(六)財政票據管理情況
我校強化財政票據日常管理工作,不斷完善票據管理制度,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一是建立健全了財政票據管理的各項內部制度。對票據的購領、發放、保管、核銷、銷毀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二是按要求建立了票據臺賬,及時記錄了票據購領、發放、庫存、核銷等信息,定期核對票據庫存數量。三是確定專人保管票據。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據,轉讓、出借、串用、代開票據,或者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票據等行為,也沒有使用假發票行為。
(七)設立“小金庫”情況
我校在全校范圍內開展了清理檢查“小金庫”專項工作。校內各部門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進行了自查。校級層面也進行了自查。自查面達到100%,確保了全面覆蓋、不遺不漏、客觀真實,目前未發現有存在“小金庫”的情況,沒有發現貪污、私分、行賄、受賄,以及套取會議費、培訓費、合作辦學收費分成和出國(境)費用等設立“小金庫”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各單位各部門參照填表說明按規定填報了《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和《關于“小金庫”清理檢查情況的承諾》。
下一步,我校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將進入重點檢查階段。
通過本次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也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將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工作更上一層樓。
中心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二
治理“小金庫”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鏟除貪污、腐敗溫床,保護干部的一項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市辦發[2013]《關于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現把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全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后,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以及有關會議精神。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為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干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長譚振華要求大家,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求大家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為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校成立 了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舉報電話、制作了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支部牽頭實施,工會、財務室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由后勤辦主任鄧德新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副組長:成 員:
舉報電話:
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2012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我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一、我校根據市財政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實際編制了學校收支預算,學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開校委會,事后進行常規公示;學校每年在教代會上都要作財務報告,并要在教代會上都獲得通過。
二、我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免收學生雜費、課本費,其標準向社會公示。在我校收費中,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單位要求,實施并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三、學校嚴格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管理。預算外的學前班的收入全額繳入財政專戶,所收學生作業本費全額繳入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部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收據。
四、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對于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于涉及基建等項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五、我校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六、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結果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并在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四、整改建章,規范完善
我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