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上紀字[2015]40號中共縣紀委縣監察局《關于開展八項規定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督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視,立即按照文件要求,開展自查活動,現將我局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八項規定落實情況
1、根據自查,我局已于2013年年初制定了本單位落實八項規定的具體制度。
2、根據自查,我局成立了監督檢查本單位八項規定落實的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相關監督檢查工作人員。
3、根據自查,我局自2013年以來,每年開展一次,共開展了2次本單位八項規定落實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固定了證據并及時指出和糾正,監督檢查后下發了專門通報,通報人員作出了檢查,明確了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并對整改效果進行了跟蹤落實。
4、根據自查,我局建立了公車使用臺賬,公車在節假日或雙休日定點停放,并制定了《縣司法局公車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違反公車使用規定責任追究措施。
5、根據自查,我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在本單位只有1處辦公用房,辦公室面積未超標、未進行豪華裝修,其他班子成員辦公室面積也未超標。我局沒有內招,不存在內招豪華裝修情況。
6、根據自查,我局公務接待嚴格遵守八項規定,不存在同城吃請,接待時未提供煙或高檔酒水,作陪人數未超標,未安排過與公務無關的參觀,也不存在其它違規公務接待。
7、根據自查,我局未違規發放津補貼,不存在吃空餉現象,不存在工作人員掛靠證照或從事與本單位職能相關的中介活動。
8、根據自查,我局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紀律,履行請休假制度,不存在工作人員脫崗現象。不存在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衣著、行為影響公務人員形象的現象,不存在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現象,不存在違犯節能減排的現象。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1、根據自查,我局黨組書記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年在年初和年中兩次定期研究、協調部署,并積極支持辦案。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聽取相關匯報,并對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部署檢查。
2、根據自查,我局年初召開了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召開了單位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黨組組織了班子反腐倡廉專題學習和本單位反腐倡廉專題學習,黨組書記自2013年以來講了4次廉政黨課。按要求開展了勤廉關愛談工作,共開展談話44人次,其中勉勵性談話對象42場次,苗頭性、侵向性談話對象2場次。并組織分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3、根據自查,結合上辦發[2015]28號文件精神,我局對充分履行行政監管職責研究制定了專項工作方案,按時上報了實施方案、第一季度工作情況和半年工作小結。
4、根據自查,我局制定了《縣司法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辦法》,明確了對履行責任制不到位、落實不力的班子成員和股室(站所)負責人具體的追究辦法,并將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評先評優、推薦干部的重要依據。
三、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情況
1、根據自查,我局2013年“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提前向聯系的紀工委報告,決策事項經過了集體討論,討論決定后及時報了紀工委備案,2015年沒有“三重一大”事項。
2、根據自查,我局“六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制度”執行到位。
四、再監督再檢查工作情況
1、根據自查,我局研究制定了本單位監督檢查及問題線索收集匯總制度,成立了監督檢查機構??縣司法局黨風廉政建設再監督再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分管領導為副局長張蒲芳,具體工作人員為徐運明,并將開展監督檢查、執紀執法情況納入了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一部署。
2、根據自查,我局通過發送手機短信、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等形式公布了群眾投訴舉報電話、信箱,受理群眾對本單位履職、執法情況的投訴和舉報,并對接到的群眾投訴和舉報的問題認真處理,及時回應。
3、根據自查,我局今年以來開展監督檢查2次,包括對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人員的誠信考核以及財務檢查,檢查中未發現問題。
4、根據自查,我局近兩年未發現黨員、干部違法違紀現象,所以未向縣紀委移送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