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期不在村里居住,不接觸群眾,不理事;
2、長期不到活動場所辦公,滿屋灰塵、桌椅破損,工作開展不起來,致使班子軟散;
3、工作作風簡單粗暴,對待群眾態度蠻橫、作風霸道,處事不公、優親厚友、口無遮攔、傳播小道消息,熱衷于到鄉鎮甚至市縣跑領導、拉關系、吃吃喝喝;
4、生活作風不檢點,常常醉醺醺、昏沉沉、輕飄飄,長期不召開“三會一課”,上級精神縮水走樣,不落實,不貫徹;
5、遠程教育設備不使用,不組織黨員群眾學習,設備損壞丟失;
6、辦事不講原則,以哥們義氣代替組織原則,村里事務不按“一清四議兩公開”和“四議一行一監督”程序議事決策,個人說了算,低保、補貼、村務財務、土地轉讓出租等不公開,群眾意見大;
7、帶富領富能力不強,發展經濟辦法不多,效果不明顯,經濟發展落后,掙補貼不辦事、遇事躲,當干部幾十年,混日子、熬年頭,村里面貌絲毫未變,臟亂差問題依然嚴重,村集體經濟空殼;
8、辦事不公,在土地、林地、礦產資源、資金使用、項目發包上以權謀私,暗箱操作,群眾有反映;
9、參與黑惡勢力,謀私利、搞派性,違法亂紀;
10、組織紀律性不強,竄動、煽動甚至背后組織群眾上訪鬧事。圍繞“為官不為”十種現象,包村干部組織召開黨員群眾代表座談會,聽取群眾意見,整理匯總后反饋給村黨組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