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不為”今年首次進入《政府工作報告》,李克強總理在總結工作時對“懶政”問題直言不諱:“政府工作還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目前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
古人云:“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政府官員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即便是在古代封建社會,也是一項基本的政治倫理要求,是立身之本、從政之要,更不要說在21世紀的今天,沒有哪個國家和社會,能夠容忍官員拿著人民的錢,卻不為人民辦事。每一個官員都應該牢記,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所以要時刻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做一名敢擔當、能負重、有作為的官員。
眾所周知,“為官不為”在中國是個老大難問題。有的官員把自己當老爺,沒有當上官時還能兢兢業業、克己奉公,一旦做了官,就認為該享受了,不但不做事,而且還要耍威風,忘了責任意識。尤其是感覺自己晉升無望時,就得過且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墮落成碌碌無為的懶官、庸官。有的官員將手里的權力當成尋租的資本,而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刻意不為,民眾千急萬急,他卻是不見兔子不撒鷹,說白了,就是奉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官場劣習,把手中的權力當成自己牟取私利的資源和工具。有的官員奉行“無事就是本事”,害怕多做多錯,只做太平官,看攤守業,求穩怕亂,為了不出事,寧愿不干事。如此尸位素餐, 既誤時誤事,為民眾所不齒,而且有的甚至已經構成瀆職犯罪,不能單純地將其視作“不為”。
“為官不為”首次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有著鮮明的時代背景和現實針對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經濟體制改革提速與經濟下行相伴,行政體制改革提速與強力反腐相伴,無論經濟調控還是行政治理都已進入了“新常態”,一些官員面對“新常態”,表現出了無奈的“不為”和有意的“不為”。
在經濟新常態下,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要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政府大包大攬的情況必須進行改變,一些官員不與時俱進,不主動適應,在岸上觀望,以“沒辦過”“不會做”來為自己的懶惰作擋箭牌。在行政新常態下,有的官員錯誤地將簡政放權理解為什么事都推給市場,當起甩手掌柜,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該辦的事不辦,該擔的責任不擔,貽誤了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造成了經濟社會發展的被動局面。
而中央反“四風”、改作風、高壓反腐更是讓一些官員找到了“為官不為”的新借口:“官不聊生”,有什么干勁?“規矩太多”,有什么搞頭?“動輒得咎”,何苦甩開膀子干?對中央禁令采取軟抵抗,留戀過去的亂作為,容易發財的舊時光,對“新常態”嘴上不說,心里抗拒,消極應對,敷衍塞責,做樣子,走形式。其結果是人員不管,工作不做,經濟上不去,社會不和諧。
這說明長期以來,一些官員已經習慣了胡搞亂為,習慣了有錢就做事,為錢多做事,不該做的也攬過來做,不該拿的錢也拿。現在稍加規范,一些官員就不適應了,背底下有怨氣、有怨恨了,但是又不敢公開反對,更舍不得辭職走人,于是就采取了“為官不為”的軟抵抗方式。
然而一個國家、社會的正常運轉,很大一部分要依靠政府工作人員用心辦事,提高行政效率,如果很大一部分官員對中央采取“為官不為”的軟抵抗,懈怠無為,一者人民群眾難以得到良好的公共服務,二者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整個社會的運行發展必定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