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點管理整改措施
今年省綜治委將我縣列入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點管理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全面深入剖析綜治工作存在的問題,細化措施,嚴明責任,制定了壽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點管理整改方案,現根據縣里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 存在問題
(一)領導認識有差距。在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綜治政策文件上重視不夠,宣傳不到位,平安創建活動實施較為滯后,導致群眾認知度、參與度不高。
(二)社會治安有差距。人民群眾安全感較低,治安形勢較為嚴峻,嚴重刑事犯罪偶有發案;公共秩序較為混亂,入室盜竊尚未杜絕。
(三)社會管理有差距。鎮村兩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構不健全,排查矛盾糾紛處理不及時、不到位,進京非正常訪現象存在。
二、整改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縣綜治工作要求,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以人民滿意為標準,以落實領導責任制為主線,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重點,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全力推進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通過本次整改活動,使我鎮基層組織建設得到明顯增強,社會治安實現根本好轉,人民群眾安全感顯著提升,確保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度達標進位。
三、 整改期限
5月20日至5月20日
四、 整改重點
(一)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綜治辦以及縣
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時間:5月20日-8月31日)。
1、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及省市縣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文件精神,提高綜治意識,明確綜治任務,抓好綜治工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提出貫徹意見。
(1)由黨委書記牛斌組織鎮班子成員學習。
(2)由分管黨委副書記孫良利組織鎮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和各村(街)主要負責人學習。
2、按照縣綜治委進一步充實配強鎮綜治辦和村(街)專兼職副主任和綜治工作人員,保證鎮不少于2名專職工作人員、村不少于一名兼職工作人員。
3、建立健全鎮綜治工作平臺。鎮里成立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服務中心,與網格化管理平臺融合,整合綜治、信訪、司法、公安、民政、群眾工作中心等綜治職能,從機關和站所抽調3-5名人員專司此項工作;村(街)建立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服務室,整合治保會、調委會、駐村警務室、流動人口管理等職能,打造綜治服務工作大平臺。
(二)加強基層黨組織和政權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第一道防線作用(時間:5月20日-9月20日)。
4、鎮紀委、組宣辦、民政辦和相關成員單位要選配一批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工作能力、“能辦事、會辦事、辦好事”、善于化解矛盾和處理問題,廉潔自律,在村民中享有較高威信的能人,充實到基層干部隊伍,對重點村(街)要重點調研,嚴格把關,保證選準人。
5、切實抓好基層干部隊伍培訓工作,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業務水平。對全鎮新從事綜治工作人員和村(街)黨組織書記、主任開展綜治工作素質培訓,此項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三)強化我鎮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構筑預防犯罪防火墻,切實規范公共秩序。(時間:5月20日-12月31日)
6著力構建點線面結合、警民聯動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深化巡防機制改革,在全鎮范圍內實行派出所干警、村治安協管員、綜治辦人員共同巡邏執勤,在主要路段、重點路口加強查控,切實發揮查控、堵控作用。
7、實施農村視頻監控村村通工程,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建設、分層管理、分級管理”的原則,我鎮計劃建設不少于30個高清視頻監控點,實現重要路段、重要街口“零死角”。
8、按照“政府出資,綜治牽頭”原則,在縣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招錄治安輔助人員15名,組建成立治安巡防隊伍,協助黨委政府和派出所從事治安巡邏、矛盾糾紛調解、人口服務與管理、治安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工作。
9、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積極籌建平安服務網,力爭年底前實現平安網全覆蓋。
10、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因地制宜開展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重點地段的專項整治,加強對出租房、廢品回收等特殊行業的監管和整治力度,切實消除治安隱患和治安盲點。
(四)改進社會管理方式,突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5月20日-5月20日)
11、積極構筑全方位、動態化的社會矛盾排查預警體系,完善信訪信息收集、信訪維穩形勢研判、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三大機制。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督促相關部門及各村(街)加大對涉及政治穩定、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要苗頭隱患的排查力度,努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重點排查因征地拆迀、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勞動關系、社會保障、企業改制、非法集資等引發的信訪穩定問題及時采取“跟蹤化解”機制。
12、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推進征地搬迀、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動人事爭議、市容管理等矛盾多發領域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健全一般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和解機制。加強調解隊伍專業化建設,發揮“兩代表一委員”作用,建立調解員專家庫和人才庫。
13、大力推行村(街)網格化管理模式,進一步鞏固提高網格化服務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長效投入機制,重點用于網格化鎮村服務平臺建設。
14、開展“無越級上訪鄉鎮”創建活動,推動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初信初訪問題的解決力度,切實提高一次性化解率,激發基層信訪工作的活力和動力,在鎮、村全面推行信訪代理制,為群眾提供“貼身服務”把群眾吸附在本鎮,把問題解決在本村。
15、加大信訪積案的化解力度。對排查出的信訪積案落實領導包案,充分發揮特困救助、信訪聽證、復查復核、終結評議、“三跨三分離”案件協調處理等工作機制的作用,千方百計予以化解、對信訪難案、老案、特別是對進京訪和進京非訪的積案,進一步確定包案領導和化解措施,堅決防止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進京非訪。
16、加大特殊時期敏感時段的包保穩控力度。將擇機上訪的信訪老戶穩控在鎮內,堅決防止因包保穩控不到位導致進京非訪。
17、深入推進平安創建“細胞工程”建設,加大平安建設宣傳力度,全面開展平安鄉鎮、平安村街、平安單位、平安家庭等多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
18、不斷完善應急處置指揮機制、應急現場處置機制、應急輿情引導機制和應急信息預警機制,加強基層應急處置力量建設。鎮里組建一支以鎮黨政干部為主體的不少于30人的應急處置隊伍,作為處突骨干力量;每個村組建一支以村組干部和黨員為主體的不少于10人的志愿者隊伍,作為輔助力量,不斷健全鎮村兩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機制,努力實現事件在基層發生、處置在基層開展、問題在基層解決的工作目標。
五、整改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保障。成立由鎮黨委書記任第一組長,鎮長任組長,鎮班子成員分管聯系領導以及綜治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改工作領導組,并設立辦公室,由政法委員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牽頭協調整改工作。
(二)強化資金保障。鎮財政籌措社會管理綜治治理專項資金,保障網格化管理、視頻監控系統、治安輔助力量等項目實施,強化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確保整改各項任務的落實。
(三)強化責任保障。全面落實社會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把各村街、鎮直各單位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全鎮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強化督查調度,嚴格公正考評,對成績靠前的予以表彰;對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考評靠后的村或單位,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強化宣傳保障。通過廣播、宣傳標語、宣傳車等各種途徑和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綜治工作措施,宣傳整改動態,提高群眾對綜治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度,使廣大群眾積極投入到平安創建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