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市住房公積金職工月繳存額最高不超過5184元。
根據我市2019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6401元計算,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上限標準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數),單位月繳存額上限標準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數),合計為5184元。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年度調整是按職工上一年度的實際月平均工資申報,單位如實申報工資基數即可。另外,根據國家關于降低企業成本,為職工計繳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不超過上年度月社平均工資3倍的規定,當申報的工資基數超過繳存基數上限時,將采用繳存基數上限計算月匯繳額。
根據公布的我市2019年度月社平均工資,從2020年7月起,繳存基數上限為21600元,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標準均為2592元,即月匯繳總額上限為5184元。
2.申報途徑:
(1)已開通電子印章的單位,可通過登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查詢與申報——業務申報——當月有變化——調基調比申報辦理。
(2)通過“佛山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中的“辦事預約”欄目,提前預約辦事大廳和辦理時間,并按照《辦理住房公積金明細開設、變更、注銷和年度調整手續須知》持資料到業務窗口辦理。
3.單位在申報前,請確認好當前的應繳月份。調整生效的月份是當前的應繳月份。例如單位現時繳存至2020年5月,需從2020年7月進行年度調整,那么需要把單位6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完后方能申報。
4.單位在申報后匯繳前請注意查看應繳明細,確認應繳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