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有關條例規定,結合實際,對2020年度焦作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作出調整,發布了相關通知,來一起看看。
2020年焦作公積金繳存基數
單位職工
修武縣、武陟縣、博愛縣、溫縣:1700元-15270元;
市區、沁陽市、孟州市:1900元-15270元
自主繳存者
5090元-15270元
務工農民
4327元--15270元
2020年焦作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
按照有關條例規定,焦作市結合實際,就2020年度焦作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等有關事項發布通知。
一、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
1.單位繳存標準
繳存基數不得超過焦作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090元/月)的3倍,即15270元,比去年增加68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664元,比去年增加162元。月繳存基數下限不低于當地2019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市區、沁陽、孟州為19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90元。修武、武陟、博愛、溫縣為170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70元。
2.自主繳存標準
自主繳存者月繳存基數最高為15270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664元;月繳存基數最低為5090元,比去年增加227元;月繳存額下限為510元,比去年增加24元。
3.務工農民繳存標準
務工農民月繳存基數最高為15270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664元;月繳存基數最低為4327元,比去年增加193元;月繳存額下限為432元,比去年增加18元。
二、繳存比例
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最高不高于12%,有條件的單位可上浮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