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是湘潭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高峰。為方便您辦理業務,特溫馨提示如下:
一、租房提取、離職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低保提取可在手機APP上辦理,建議不用來公積金服務大廳。
手機APP資金交易僅限工行、建行、交行、華融湘江銀行,為確保資金順利到賬,填寫申請資料時,請提供上述任意一家銀行的一類卡。
值得注意的是,刷臉實名登錄失敗或者支付寶授權登錄失敗的職工,只能前往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進行辦理。
二、還商貸提取全年均可受理,建議不要集中在1月份。
根據《湘潭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償還商業住房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首次提取不受時間限制,自正常還貸起次月即可申請提取,提取額為實際已經發生還貸款本息金額;再次提取時間間隔12個月以上,再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本次提取與上次提取時間間隔(12個月以上)實際償還貸款本息金額;以上提取的額度應剔除配偶(含共同借款人)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償還該貸款本息所提取、劃撥或對沖還貸的金額。
三、職工家庭若在公積金中心存在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只能用于每月的正常對沖還貸或提前結清貸款,不能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