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提取需要攜帶:
1、貸款合同
2、購房合同(機打備案合同)或房本或契稅憑證(任選其一)
3、還款記錄(用銀行卡還款的:到銀行打印近半年的實際還款記錄,還款時間不足半年的有幾個月打幾個月的;用還款存折還款的:攜帶存折原件并確保有名字的存折首頁和近半年的實際還款記錄,還款時間不足半年的有幾個月提供幾個月的;本次提取與上次提取之間有提前還款的:還需要提供提前還款記錄)
4、提取人身份證,(非主貸人關系包括:夫妻關系)提取需多攜帶結婚證或戶號一致的戶口本。
(二)廊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攜帶:
1、提取人身份證
2、還款記錄(用銀行卡還款的:到銀行打印近半年的實際還款記錄,還款時間不足半年的有幾個月打幾個月的;用還款存折還款的:攜帶存折原件并確保有名字的存折首頁和近半年的實際還款記錄,還款時間不足半年的有幾個月提供幾個月的;本次提取與上次提取之間有提前還款的:還需要提供提前還款記錄)
3、非主貸人(非主貸人關系包括:夫妻關系)提取需多攜帶結婚證或戶號一致的戶口本。
(三)全款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拆遷返還住房提取需要攜帶:
1、提取人身份證
2、購房發票
3、購房合同(機打備案合同)
4、配偶提取需攜帶結婚證。
注:全款購房只能提取一次購房憑證生效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四)全款購二手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攜帶:
1、不動產權證
2、契稅憑證
3、提取人身份證
4、配偶提取需攜帶結婚證。
注:全款購房只能提取一次購房憑證生效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五)無房提取需要攜帶:
1、提取人身份證
2、已婚的攜帶結婚證;未婚的攜帶戶口本或單身證明;離異的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3、夫妻雙方無房證明(已婚的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未婚的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或單身證明;離異的攜帶身份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到繳存地不動產部門開具無房證明)
注:無房提取夫妻合計每年最高限額2萬元;職工應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后提取。
(六)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難的提取需要攜帶:
1、提取人與患者關系證明
2、一年內的住院病歷
3、一年內的診斷書
4、一年內的大病保險結算單據。
注:造成家庭困難標準指個人負擔支出需超出廊坊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收入,提取額不超過報銷后的個人負擔費用。大病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七) 退休原因提取需要攜帶:
1、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2、提取人身份證。
(八)去世原因提取需要攜帶:
1、去世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
2、公證書
3、代領人(遺產繼承人)身份證
4、去世人身份證或注銷證明。
(九) 在集中封存賬戶(公積金管理部設立)管理半年以上未繼續繳存的
只需提供身份證件。
(十) 在單位封存賬戶管理半年以上未繼續繳存的
1、提取人身份證
2、單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注:封存賬戶管理半年是指封存或者停繳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