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買過房子提取了公積金用于償還房貸,也有市民在沒有購房的情形下,也提取出公積金;究竟哪些情形可以提取出公積金,小編在此就替您打探一二。
以下情形可提取公積金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離休、退休的(包括退職);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1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
、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在集中封存賬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者未辦轉移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因參軍、上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繳存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
90平米限制取消
從今年4月份起,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不再有90 平米以下限制。
再次申請貸款 首付下降
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為20%。
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
支付物業費提取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可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余額,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每年提取一次。每人物業費提取標準暫定為800元/年。
未婚子女購房其父母提取公積金
與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本市戶籍不再受限制
在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也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另外,針對公積金還貸每年需要提取情況,在市區300多家機關單位開展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定期提取業務,職工申請簽約后,每年7月份公積金自動提取到本人聯名卡內。
如果市民想提取,再有疑問可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微信(邢臺 公積金)、12329或2265114服務熱線獲取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