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用途,買房,利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xiàn),其中一種就是公積金貸款買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選擇申請?zhí)崛」e金用于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現(xiàn)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項目,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市場租房房租,還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jīng)濟租賃房房租。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裝修房屋只適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余額有多少,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房屋,倒也可以減輕自己不少的壓力。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不影響現(xiàn)有的生活質量。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wǎng)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南平市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及南平市公積金查詢官網(wǎng)入口等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南平市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tǒng)官網(wǎng)入口
個人公積金帳戶查詢:點擊進入>>>
注:1、查詢密碼以輸入帳號或身份證號的后6位為初始密碼。
2、身份證以公安局新的18位身份證為準。
3、第一次修改密碼時原密碼為個人公積金帳號的后6位。
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直接隸屬于南平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正處級事業(yè)單位,負責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中心”核定編制78人(含管理部);內(nèi)設綜合處、歸集貸款管理處、業(yè)務受理處、計劃財務處、審計監(jiān)察處、信息技術處等6個職能處,下設馬尾、福清、長樂、閩侯、連江、閩清、羅源、永泰、平潭等9個管理部。
地址:南平八一路338號匯豐大廈北樓四層(市政府大樓對面)
郵編:353000
公積金管理中心:0599-8861337
延平區(qū)管理部:0599-8605577
邵武市管理部:0599-6332799
網(wǎng)址:http://www.npgjj.com
二、南平市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一、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
1、在南平市范圍內(nèi)的繳存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高于南平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在2018年7月份予以規(guī)范調整到位。
2、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16087元(2017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高月繳存限額為3860元(單位和個人各1930元)。從2018年7月1日起,職工凡超過最高月繳存限額,一律在2018年7月31日前調整到位。
二、擴大住房公積繳存比例浮動區(qū)間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為12%。凡在我市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在5%至12%區(qū)間內(nèi),由各單位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繳存的單位需要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至12%區(qū)間內(nèi)調整的,由繳存地管理部審批。
3、繳存單位應提供申請報告,在申請報告上注明調整原因、調整前后比例、調整時間,到繳存所在地管理部辦理調整手續(xù),每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核定期間進行一次調整,各管理部負責記載住房公積金提高繳存比例明細臺賬。
三、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的審批效率
1、繳存單位可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如遇生產(chǎn)經(jīng)營困難,需降低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應由繳存地管理部審核,上報市中心審批辦理,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2、單位降低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繳存單位應提供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的單位降低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申請報告。
3、辦理緩繳審批期限為一年。待單位經(jīng)濟效益好轉后,應當恢復正常繳存并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如到期仍無力繳存的,應提前一個月重新提出申請,辦理相關延續(xù)手續(xù)。
四、規(guī)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yè)提取業(yè)務
(一)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
1、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wěn)定繳存6個月以上的,方可辦理異地轉移接續(xù)手續(xù)。在辦理時,職工應提供身份證。
2、賬戶封存期間,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的,應封存6個月后方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為由辦理提取手續(xù)。在辦理時,職工應提供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
(二)繳存職工異地轉入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轉移時間未滿一年的,不能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yè)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規(guī)范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對繳存職工在一年內(nèi)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次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買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異常提取,要深入鑒別、分析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六、本通知從2018年7月1日起執(zhí)行,與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