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住房公積金就是單位為在職職工繳納的長期住房儲金,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是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繳納比例按照工資基數的12%。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住房消費類提取和其他非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住房消費類提取包含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賃住房提取、低收入職工住房類消費提取。那么濰坊公積金提取有哪些條件呢?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濰坊公積金提取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調離本市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以上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
11、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范圍的;
12、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材料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綁定的銀行賬戶(卡或折),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思而學教育),并根據不同提取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托他人代為提取的,還須提供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
2、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和配偶的身份證。
3、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職工和配偶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與患者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及其身份證。
提取流程
1、單位初審
單位根據提取類別?需要條件進行初審,初審不符合條件的,退回職工;初審合格的,單位負責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思而學教育)并加蓋印章,由職工本人或單位經辦人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當提取職工人數較多時,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
2、公積金中心審批
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提取職工或單位經辦人。
3、公積金中心撥款
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積金中心將提取款項劃入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劃入職工單位;其他單位的,公積金中心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所在單位開設的銀行賬戶內。
4、發放款項
職工所在單位負責支付至職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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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的,按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當月或契稅完稅證日期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余額提取,且不超過購房款總額。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正常還貸、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清貸款的,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原則上不應超過借款人當年償還的貸款本息額,若職工本人及配偶在還款期間有連續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金額。
3、大病提取的,按照病歷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但不應超過職工實際支付的醫療費金額。
4、職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累計不可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房租。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可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房租。
全額提取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職工的配偶和子女、職工和配偶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與患者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其他材料如下: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二)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三)購買公有住房的須提供公有住房出售明細表、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四)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交款發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明、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六)購買人民法院拍賣的罰沒住房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住房的,須提供法院出具的涉及拍賣成交法律文書、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及購房票據;
(七)建造、翻建住房的須提供縣及以上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集體土地使用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證明、購房人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戶籍證明以及建造、翻建費用票據;
(八)大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及房屋大修費用的票據。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根據職工公積金貸款信息辦理;
(二)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本市以外其他公積金中心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提取時須提供借款合同、上月還款憑證,后續提取須提供上月還款憑證。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須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住住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發票及家庭工資收入證明。配偶無收入的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職工單身的須提供提取當月居民戶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記卡。
退休(含提前退休)的,須提供退休證或退休申請審批表。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須提供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書及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調離本市的,須提供工作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文件、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
失業的,須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未再就業的須提供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單位因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無力重組,職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須提供法院等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
考取研究生并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須提供《入學通知書》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須提供提取人(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或遺贈公證書、職工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證明。
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須提供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濰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用結算單》或付款憑證、能證明職工與患者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或其它有效關系證明。
職工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范圍的,須提供所在居委會蓋章的居民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及相關損失證明。
職工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提取時間
濰坊公積金提取時限及次數
1、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租房的一年提取一次
濰坊公積金審批時間
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