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6、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
7、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哪些情形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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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武漢公積金最新政策(不斷更新)
提取材料
住房類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辦理本項提取手續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售房單位名稱、行號及收款賬號;
(5)首期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6)購房相關要件(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辦理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全額購房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買房租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