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鶴壁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3.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
4.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
5.職工交納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提取。
全額提取:
1.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2.退休的提取;
3.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的提取;
4.工作調動到外地市的提取;
5.出境定居的提取;
6.職工死亡的提取。
提取材料
房屋類:
鶴壁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鶴壁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職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3、審核同過后,受委托銀行支付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房產所有權人或房產共有人,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合計不可超過所購買房款總額。
2.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不可超過實際租賃費用。
(2)承租本市住房的,市區內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2000元,浚縣、淇縣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1200元。
(3)提取申請人在房屋租賃期內每年度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賃費用,每次提取必須間隔12個月。市區內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為24000元,浚縣、淇縣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為14400元。
3.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同時提取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自結清之日起一年之內只允許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可超過結清的貸款余額。
4.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可同時提取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總額不可超過近12個月的連續還款總額,以申請提取業務當月為截止月,最后一次若遇不足12個月已結清貸款,提取總額不可超過剩余月數的還款總額。
5.職工交納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提取:提取額度按照職工當年繳納12個月物業費的票據計算,也可按申請提取日期前推12個月的票據計算,提取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
部分提取:
1.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2.退休的提取
3.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的提取
4.工作調動到外地市的提取
5.出境定居的提取
6.職工死亡的提取
提取時間
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