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寶雞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職工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30%的;
非房屋類: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離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6、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符合以下條件的;
(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繳存職工戶口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的;
(3)繳存職工為本市戶口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一年未再就業的。
繳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用房、別墅及償還上述房產貸款本息的;
3、以贈與、繼承、分割、合并、交換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權的。
提取材料
繳存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下列資料:
(1)《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職工單位代為辦理的,職工須在《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上簽字,如因故不能簽字的,由單位出據原因說明,并加蓋公章。
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時,除提交上述辦理資料外,還須按下列不同情況提交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房屋類:
寶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寶雞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驟一:提出申請。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資料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集體提取的單位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并加蓋公章,提取公積金的職工應在明細表上簽名。
步驟二:審批。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持單位蓋章的《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連同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管理中心審批。
步驟三:支取。管理中心對受理的提取申請,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經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為其辦理提取支付手續;不準予提取的,應將申請資料退回,并告知原因。
溫馨提示:
1、由職工工作單位辦理審批和提取手續;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和財政集中支付的單位,職工本人可以直接辦理審批和提取手續。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憑提取證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銀行卡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經管理中心核實后辦理提取手續。
3、實行財政集中支付的全額撥款單位職工本人辦理個人公積金提取時,需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憑提取證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銀行卡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經管理中心核實后辦理提取手續(集體辦理時參照第九條)。
4、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提出復核,管理中心接到復核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提取額度
1、職工購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單位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繳存職工可提取的最高額度不超出以下規定限額: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大于支付所購住房的總價款、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當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或當期實際支付的房租等實際支付額。
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