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揚州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修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非房屋類:
揚州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個人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卡
3、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配偶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卡。
4、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其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卡
下列提取還應分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類:
揚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揚州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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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1、職工攜帶規定的證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請
2、中心對職工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復核后,簽署審批意見。
3、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和住房公積金卡到指定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親屬合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遷后購買住房的,合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親屬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支出。
全額提取:
揚州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5個工作日內
溫馨提示
1.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采取每年兩次批扣或按月劃扣還貸的形式直接劃賬還貸。
2.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一年最多辦理兩次,每次可提取不超過半年租金額度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