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滁州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非房屋類:
滁州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提取材料
房屋類:
滁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滁州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申請人領取或從公積金中心網站下載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或者“銷戶申請”。
2、職工所在單位審核,符合條件的,由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個人、所在單位或者委托經公證的受托人辦理。
4、公積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審核,3個工作日內答復,同意提取的,5個工作日內轉入個人賬戶或者所在單位賬戶,不同意提取的,說明理由。
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規定每年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但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貸款本息額,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3、職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發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逾期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