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就是人們常說“五險一金”中的“一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杭州提取公積金材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出國、出境定居;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方式
一、職工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欄選擇“銀行存單”。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準單,職工或代理人憑當日提取核準單向指定銀行簽收銀行定期存單。此種提取方式僅限“主城區市民之家”窗口辦理(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L樓3樓)。
二、職工以本人銀行卡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欄選擇“銀行卡轉賬”,填寫賬戶戶名為本人的銀行卡開戶銀行和卡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到指定銀行卡。目前銀行卡轉賬方式只限于有銀聯標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資銀行)。
三、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需將資金轉至售房單位的,“提取方式”欄選擇“其他轉賬”,并填寫收款單位名稱(須與購房合同中售房單位一致)、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支付給收款單位。
申報流程
職工填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憑本人身份證明攜相關證明材料至中心柜面辦理→中心柜面審核通過辦結。
申報資料
住房消費類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
一、填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對于補交經濟適用房土地出讓金的,提供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及土地出讓金專用票據;
2、購買二手房(存量房),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及契稅完稅憑證;
3、購買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協議及購房發票(或地稅監制收款收據);
4、回遷、擴面住房的, 需提供回遷、擴面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其中,回遷、擴面協議應注明回遷擴面的實際支付金額、房屋地址內容,如未注明,客戶還需提供資金結算單作為提取材料;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門批準的建房許可證明(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農村村民建房呈報表、農村村民建房批準書)及購買材料的憑證;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門批準的證明材料(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損壞程度嚴重以上的房屋鑒定報告及購買材料的憑證。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一般應由職工本人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須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身份證明資料:
1、委托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提取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購房人配偶、父母、子女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及結婚證或同一住址的戶口簿等有效關系證明。
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一、填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二、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明細或貸款結清憑證。其中,還款明細需經銀行蓋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號、還款賬號、還款日期、還款金額;所列要素在銀行打印明細上不全的,需由銀行蓋章時加注缺項要素;如有部分提前還貸,還貸金額需在還款明細記錄中列清。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一般應由職工本人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須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身份證明資料:
1、委托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提取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購房人配偶、父母、子女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及結婚證或同一住址的戶口簿等有效關系證明。
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自住
一、職工填寫《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憑證;
2、無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的無房證明(注:無房證明的區域范圍需包括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一般應由職工本人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須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身份證明資料:
1、委托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提取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非住房消費類
一、填報《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根據不同的提取條件按要求提供申報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書。
(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三)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四)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五)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政府部門核發的困難家庭救助證。
(六)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戶籍注銷證明或經翻譯社翻譯的國(境)外長期定居證明。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一般應由職工本人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須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身份證明資料:
1、委托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提取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視作法定授權代理人,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均須到中心辦理手續,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