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如何停止提取
因職工個人申請,單位經辦人可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約定提取終止。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終止通知
年 月 日
當前管理部: 編號:
登記管理部:
單位登記號
個人編號
申請人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住宅地址
單位地址
住宅郵編
聯系電話(手機)
單位郵編
住宅電話
提取周期
終止原因
個人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類型
首次約定提取日
管理部蓋章:
操作員:
我國房地產法關于房地產權屬、房地產開發利用、交易、國家對房地產業及其市場實施管理有著相關法律法規,一切房屋買賣租賃,以及土地交易都應依法辦理。不僅是房子歸屬的產權糾紛問題,還有其他很多糾紛,包括商品房買賣糾紛、二手房買賣糾紛等等。遇到房產糾紛怎么辦?贏了網法律咨詢律師為您細心解答。
【拓展閱讀】
為了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著“足額歸集,計劃信貸,適度提取,歸支協調”的原則,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市政策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某某(以下簡稱乙方)協商就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提取模式:從年 月份起,改變以前職工個人分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模式,由 單位指定專人進行統一辦理。
二、辦理程序:每月10日前,乙方專管員須將本單位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公積金申領人員基本情況表(電子版)及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需提供資料(其中個人身份證和 銀行卡號復印在一起)送達甲方主管提取業務辦理員處;甲方業務人員收到乙方信息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反饋乙方;乙方根據甲方復核結果及時完善各申領人員的支取資料,在收到甲方審核信息后的5個工作日內,由專管員親攜有關資料報甲方審批備案。甲方在完成乙方提取資料審批的3個工作日內,將批準的申領資金通過網上銀行轉至個人賬戶(節假日順延)。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查過程中,以上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專管員必須認真負責審查此項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證明套取或冒領住房公積金的,造成后果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提取條件和需提供的證明資料
(一)、可提取對象:
1、離、退休的職工;
2、工作調離本市的職工;
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職工;
4、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職工;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
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
7、因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學及大病就醫等職工。
(二)、符合(一)中情形之一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須提供的資料:
1、基本資料:(1)職工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2)單位雙聯介紹信。(3)公積金手冊。(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5)代領公積金的須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及委托證明。(6)購建房手續為配偶方的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
2、其他對應資料:
(1)因購房提取。提供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以及首付款證明。
(2)因自建住房提取。提供所建房屋的《建筑規劃許可證》、土地證、建房合同等。
(3)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其所要進行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建設規劃部門出具的大修理證明。
(4)因償還購建房貸款(非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提供其所購建房的《貸款合同書》及近兩個月償還月供的單據。
(5)因離退休提取。提供其《離退休證》或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有關審批文件。
(6)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7)因意外死亡或病故提取。提供職工死亡證明或死亡、病故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
(8)因工作調離本城市或本轄區提取。提供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調令或調函。
(9)因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學及大病就醫等。提供民政、教育、衛生等相關部門證明。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1)享受成本價購房的;
(2)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貸款期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3)為他人貸款擔保者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4)購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在兩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積金;
(5)購房、建房、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賬面余額未達到10000元以上者;
(6)住房公積金雖屬職工個人所有,但其具有互助性。所以同一套(或一處)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四、甲乙雙方必須履行職責:
(1)乙方務必于2月底前制定出本單位的公積金提取規定并宣傳實施。
(2)正常情況下甲方不得延時公積金提取日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時,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不能出現停繳斷繳現象,否則甲方單方終止提取,直至乙方足額補繳齊為止。乙方應要求專管人員認真學習住房公積金辦理相關知識,嚴把初審關,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和完整;因乙方專管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或故意蒙蔽造成公積金被冒領、套取時,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并對相關單位進行停辦公積金一季度的處罰。
(4)甲乙雙方應密切協作,共同探討公積金提取管理的有效途徑和辦法。
五、本協議如與國家或省市有關規定相抵觸,或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上級新出臺與之相悖的政策規定,以國家省市和有關新政策為準。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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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xx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