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積金提取材料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者處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據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公積金提取流程
1、 職工在申請提取前,應當先在公積金業務委托銀行辦理銀行卡關聯公積金賬戶的簽約手續,提取資金應當轉入該銀行卡,否則不予辦理提取手續。
死亡職工生前未辦理銀行卡簽約的,提取資金應當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銀行賬戶。
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資金確實無法轉入提取人本人銀行卡的,經提取人書面授權,允許轉入第三方賬戶。
2、職工申請銷戶提取前,應當先由所在單位前往銀行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手續。
3、職工提取公積金時,需持身份證及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向公積金業務委托銀行網點的公積金專柜申請提取。經辦人審核后,對于材料真實齊全、符合規定的,進行系統錄入。公積金中心辦事大廳及各區縣管理部提取業務復核崗對已錄入業務進行復核。審批通過后,由銀行網點公積金專柜經辦人打印提取憑證,經提取人或代辦人簽字確認后,銀行經辦人將提取資金轉入與提取人公積金賬戶關聯的銀行卡賬戶。
4、因職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資金確需轉入非本人銀行賬戶的,提取人需持身份證及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直接到公積金中心辦事大廳及各區縣管理部申請提取。委托銀行網點不受理此類業務。
5、公積金中心對于無法立即確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有權要求職工補充材料或采取面談、實地復查或向相關部門核實等方式審核,相關部門應予配合。相關部門拒絕配合或申請材料無法核實的,中心可作出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按照規定辦理提取手續。
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哪些材料?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提取條件和對象:職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職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資料:
(1)單身職工申請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房屋租賃合同;
(3)租金繳納證明;
(4)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一年內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已婚職工申請時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婚姻關系證明。
申請時限:提取人應當自租金繳納證明開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每年(同一公歷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個人賬戶應保留三個月繳存額,夫妻雙方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房租支出。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條件和對象為:職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資料:
(1)單身職工申請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一年內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的證明。
已婚職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的證明。
申請時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歷年度)可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