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離休、退休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出境定居
(7)職工納入本市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范圍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9)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未再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
(11)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12)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成都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成都公積金提取方法是直接到公積金管理核心進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網上進行相關操作,具體如下:
1、進入成都公積金管理核心,登陸個人賬戶后申請公積金提取,并簽訂公積金提取網上辦理協議;
2、協議簽訂完畢,借款人攜帶提取公積金所需的相關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核心直接進行公積金提取即可。
3、成都公積金需要的提取材料
購買二手房
①房屋交易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
②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
③房屋交易手續費發票。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
①購房合同;
②住房貸(借)款合同;
③住房抵押合同;
④銀行打印的近期3個月已還貸明細;
⑤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
患重大疾病
(一)醫療證明
1.醫院出具的符合醫保部門規定的重大疾病證明或病情診斷書;
2.醫院治療費用發票;
3.職工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二)身份證明
1.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2.需同時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的,應出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結婚證原件。
3. 提取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4.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應出示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應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提取人的銀行儲蓄賬戶。
租房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身份證;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婚姻關系證明;
(三)承租商品住房,應當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或復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權證復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暫時未辦理房屋產權的,提供購房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復印件;
(四)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應當提供租賃協議和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
(五)法律法規確定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