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于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于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于15%。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沒有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各地自然也沒有辦理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相關程序。
住房公積金是具有福利性和政策性的儲金,其福利性表現是單位按與職工1:1的比例同時繳納,都歸職工所有,這是一項重要的福利。其政策性表現為,公積金按政策規定使用,并以大體相當于3個月的定期儲蓄付利息。
個人目前還沒有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即使可以繳納,也同儲蓄一樣,起不到現行公積金所起的作用,因此也沒有實際意義。
第五條 起步階段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各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5%繳納住房公積金。今后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收入提高,可對繳交率進行適當調整。三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交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六條 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額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計算。
第七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支付。
第八條 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資金來源:
(一)企業從企業提取的住房折舊和其他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中央企業由財政部派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組)審核。
(二) 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行政、事業單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資金的劃轉,不足部分,全額預算的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預算撥付;差額預算的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在財政預算和單位自有資金中解決。財政負擔的經費,按單位隸屬關系和財政體制,由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分別負擔。
(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比照企業開支渠道列支。
第九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單位發工資時代扣,連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部分,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納,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專戶”。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本息,免征個人所得稅,那么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有哪些步驟呢?
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有哪些方法?
一、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的了解很重要,繳納人員需要根據繳納規定進行費用繳納,以保證公積金繳存順利進行。
住房公積金兼有福利性與返還性,無論是單位繳納還是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是為現代人減壓的一種好的政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