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寧德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五條 除職工申請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外,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第六條 符合第五條規定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商業銀行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七)職工下崗或者失業,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
(八)職工戶口遷出寧德、非寧德戶口職工離開寧德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在職期間被判刑,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職工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因重病、大病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第七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以贈與、繼承、分割、合并、交換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除外)
(三)住房公積金有貸款且貸款合同執行未達到12個月以上的職工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寧德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的
5.生活困難符合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6.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遇到嚴重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職工本人或配偶及其子女、父母發生特殊病癥,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寧德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
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和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提供的有償取得的交易憑證,或提交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購買二手房
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提供的有償取得的交易憑證,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參加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交房改部門批準文件和交款發票,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房屋被征收時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補償且有補償差價
需提交拆遷安置協議、交款發票或交款憑證,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在規劃區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交職工本人或配偶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預(決)算書,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在規劃區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交職工本人或配偶的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等相關文書、《村鎮個人住宅建設許可證》、工程預(決)算書,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預(決)算書,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已自行提前還款后申請提取的,需提供距申請提取日3個月內的貸款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轉賬提前償還住房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購房借款合同及轉賬還貸證明(含資金轉入行戶名、賬號、貸款余額等)。簽約“逐年沖還貸”業務的,提交申請人身份證、結婚證、還款存折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城市低收入家庭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的物業服務費
提交市、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保障性住房租賃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物業服務費支付憑證等材料
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提交規劃部門關于增設電梯的意見函、同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決算、分戶實際出資明細、繳款憑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
延伸閱讀:寧德市調整明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7年各單位及其職工應按什么標準繳存公積金,最高及最低繳存限額是多少?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做出調整。繳存比例標準上,2017年度,繳存單位及其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2%,有別于2017年度的“中央駐寧單位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為各15%,其他單位繳存比例為各12%”。
據悉,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核定年度為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構成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規定的工資總額口徑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月繳存額計算到元,計算結果見角分進元。
2017年度將繼續實行“限高保低”政策,體現社會公平。中央駐寧單位、外省市駐寧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3590元(2015年寧德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最高月繳存限額為5662元(單位和個人各2831元)。其他繳存單位及其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4154元(2015年寧德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最高月繳存限額為3398元(單位和個人各1699元)。在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所有單位及其職工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130元(2015年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繳存限額為272元(單位和個人各136元)。
此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明確規定,企業經濟效益差,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需由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但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應提高繳存比例或辦理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