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公積金決策部署,全市緊緊圍繞“釋放結余資金、提高使用效率”這一主線,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激情工作,大力實施公積金新政,最大限度釋放結余資金,住房公積金主要業務指標大幅提升:
個貸率由2015年初64.19%增至79.78%,排名由全省市區市第十名提升至第六名;個貸發放額大幅提高,全市共發放個人住房貸款9.33億元,同比增長85.12%;提取數額大幅提高,全市提取住房公積金15.74億元,同比增長230%;歸集額大幅提高,全市歸集住房公積金13.4億元,同比增長36.5%,有力有效地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大大改善了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
為進一步活躍房地產市場,維護廣大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08〕第14號)和《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冀建法〔2007〕432號)有關規定,經1月19日第37次市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
自1月1日起,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12%,個人繳存比例也要相應提高。同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由財政部門統一發放的,實行單位和個人同時按月足額繳存,以確保繳存業務規范有序,資金及時分配到賬,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