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區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2300元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透露,自7月1日起,2015年度市區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2300元,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1480元。
因業務年度結息,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6月29日至7月2日暫停辦理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業務。7月3日起,各項公積金業務恢復正常辦理。
據介紹,新業務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自2015年7月3日開始,9月底結束。各縣(市)與市區同步進行。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6月30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進行調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項目計算。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從2015年7月起執行,至6月止。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本地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本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2015年,保定市區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2300元,繳存基數下限為1480元。各縣(市)標準按相關規定測算后執行。駐各縣(市)垂直單位可參照保定市區標準執行。
職工工資超過規定上限的,繳存基數按規定上限執行,工資低于上限的按實際工資執行。工資低于規定下限的,繳存基數按規定下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