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了2016-2018年供給側改革的一系列方案,其中提到廣東將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上限從20%降低至12%,繳存基數上限從月平均工資的5倍降低到3倍。該項內容被列入減輕企業負擔措施之一。但有市民卻表示,降低繳存比例后,實際收入會有所下降,或會影響購房計劃,對房地產去庫存產生不利影響。
記者為此采訪了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該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已經留意到了省政府出臺了這樣的文件,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的文件,所以暫時不能回答廣州如何落地。目前要看廣東省是否全省執行,以及什么時候開始執行。據介紹,廣州每年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日期是7月1日。目前廣州市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以下,工資的3倍以下的部分可以免稅,超過的部分要繳稅。
“20%的繳存比例,你見過嗎?”市民孫女士告訴記者,單位按照8%來繳納,而且只繳基本工資部分,所以自己和單位加起來才700多元錢。新政是否實施對自己沒有影響。
公積金中心有關人士透露,12%以上的繳納比例者占的比例很小,只有極個別的效益非常好的企業才按照20%、社平工資5倍來繳納。所以新政一旦實施,對絕大多數廣州市民沒有影響,相反會拉近差距。
但也有市民表示受影響很大。“單位一直是按照20%來繳納,每個月單位繳納20%,自己繳納20%,兩邊的公積金加起來差不多4000元。如果降為12%,單位就少繳納了800元,相當于我減少了800元的收入。”李小姐告訴記者,這對于不少靠公積金來供樓的買房者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尤其是月光族的八零、九零一族,平常就靠公積金來攢錢供樓,降低后將入不敷出,影響購房計劃:“一年就少差不多一萬元。月供8000來算,本來4000元可以抵一半的月供,現在卻只能抵不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