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中央、省駐黃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我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全面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比例調整
據了解,在公積金繳存比例方面,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不得超過12%。繳存比例范圍控制在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12%,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一致。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5月1日起實施,暫按2年執(zhí)行。
繳存基數調整
根據我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5年度黃山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等有關規(guī)定測算,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3785元,下限為2620元。職工應繳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工人工資總額(含各項津貼、補貼、獎金等)除以12個月。此外,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下限也有所調整,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各為1655元,下限各為131元。
據了解,今年1月至5月,全市共歸集住房公積金6.2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億元,增長27.92%;
前5月歸集公積金6.27億元
正常繳存人數81173人,同比新增住房公積金建制單位87個,新增繳存職工4432人。截至5月底,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87.97億元,其中,市級(含市直、屯溪區(qū)、黃山風景區(qū))1-5月份共歸集住房公積金2.64億元,正常繳存人數33837人。
今年1-5月份,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積金4.3億元,同比增加0.59億元,增長15.85%;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317戶3.99億元;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為90.68%,同比增長7.45%。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主任汪正如介紹,針對企業(yè)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企業(yè)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