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草案)》),該條例經過2004年、兩次修正后,3月27日提交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次提交審議的修正案草案里面取消了晚婚假、晚育假,規定婚假一律13天。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方產假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延長三十天,男方護理假延長5天,共15天。下面快車教育小編就為大家帶來江蘇婚假產假最新消息,供大家參考。
據悉,《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式實施于2002年12月1日起。今年,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五中全會關于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促進人口均衡可持續發展,適應江蘇人口形勢的發展變化以及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不斷深化的新形式,再次修訂了計劃生育條例。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時,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它福利待遇!毙薷臑椤胺戏伞⒎ㄒ幰幎ㄉ优姆蚱蓿梢垣@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它福利待遇,”“晚婚晚育”和“可以延長婚假”的規定被取消。
具體到江蘇省而言,考慮當前職工普遍晚婚晚育,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優生優育,同時根據國家衛計委的指導意見中也指出地方性法規中保留延長婚假,因此《條例修正案(草案)》將《條例》規定的“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這意味著,按照新規定,不管屬不屬于晚婚,都可享受延長婚假10天的福利,再加上法定的3天婚假,一對新婚夫妻將可最多享受13天婚假的悠長假期。
為彰顯人文關懷,保障婦女兒童的權益,《條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男方護理假的時間。將《條例》“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十天。”修改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中,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關于婚假、產假新規定的假期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的發放。簡一言以蔽之,就是擬把原“晚育假”置換為“生育假”,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產假都是128天。同時,男性配偶的10天護理假也順延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