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昨日發布通知,對國管公積金繳存上限和下限做出調整。從1月1日起,國管公積金繳存上限調整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不過,由于九成以上的職工達不到繳存上限,這樣的調整對市民購房影響有限。
明年繳存上限增加484元
與往年相比,明年國管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沒有變化,仍然是12%。也就是說,每月工資5000元的職工,自己每月繳存公積金為5000元×12%=600元,單位繳存也是5000元×12%=600元,合計1個月繳存1200元。
在滿足這一繳存比例的情況下,還需要注意“封頂線”的存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顯示,財政預算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
繳存下限也有相應提高。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表示,財政預算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記者計算后發現,如果按照12%的繳存額計算,每月最低繳存公積金是職工和單位各206.4元,合計412.8元;下崗、內退等職工每月最少繳存公積金是單位和個人各 144.48元。
國管公積金的調整與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相掛鉤,此次繳存上限和下限的調整是每年的例行調整。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表示,各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每位職工工資總額,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據了解,2015年國管公積金的繳存上限為4170元,月繳存基數下限是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56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092元。相比這些數字,明年的月繳存額上限增加了484元,下限提高了16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提高了112元,調整幅度與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和最低工資標準保持一致。
北京繳存比例不低于8%
在目前執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公積金繳存額度只有5%的下限,沒有設置上限。因此,一直以來公積金處于“肥瘦不均”的狀態,有的單位為職工少繳甚至不繳納公積金,有的單位卻把繳存高額公積金當成隱性“福利”。
國務院法制辦11月20日公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 對此進行了規定,擬對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而北京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定為12%,如果單位虧損困難并征得職工同意,可以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于8%。
對公積金貸款購房影響有限
雖然看似繳存額度調高,但實際影響有限。中原地產分析師張大偉告訴記者,不論是國管公積金還是市管公積金,繳存上限每年都會例行調整,最后影響的只是小部分高收入人群,“因為90%的人繳存額度達不到上限。”
而對于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公積金的人群來說,此次調整對他們購房能產生的幫助也比較有限。張大偉認為,目前制約公積金政策對市場影響程度的主要因素是貸款上限額度。整體來看,目前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主要還是首付能力比較強的購房者。
就在上月12日,國管公積金貸款進一步“松綁”。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貸款的,不再考慮近1年內是否提取過住房公積金,計算貸款額度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7萬元均按照7萬元計算。這也意味著,國管公積金最低貸款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提至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