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了解到,為進一步簡化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優化辦理流程,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日前再推便民新舉措,對33項住房公積金業務進行梳理,精簡取消9項業務辦理要件,為呼市繳存職工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
便民措施共有9項,一是住房公積金24項提取業務提交要件取消“提供單位介紹信”一項,減少提取人所在單位蓋章環節。提取金額現場劃入個人銀行賬戶,正常情況即時到賬,最晚將在2個工作日內到賬。二是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辦理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表》,申請貸款的職工按照中心貸款辦事指南中規定的辦理要件,提供齊全后直接到服務大廳辦理。三是職工在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要件上取消了租賃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夫妻雙方個人征信報告。同時提取金額不再受所租房屋面積、地域等因素影響,根據呼市房屋租賃市場總體水平,一次性提取26000 元,每年辦理一次。四是對購房類(含異地購房)提取,辦理時取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項,其他要件不變。辦理時以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查詢結果為準,核實購房行為的真實性。五是辦理重大疾病(含意外傷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業務,辦理材料精簡為縣級以上(含)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書或病情證明書、醫院結算費用發票或加蓋醫保專用章的醫保本、提取人身份證、銀行卡。提取時限放寬至自出院之日起2年內有效。六是辦理提前一次性還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提取,提取年限由還清之日起1年內有效放寬至2年。七是辦理工作調動遷往異地管理中心提取業務,提取資金可以劃入職工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或本人銀行卡 (劃入本人賬戶需由本人在《聲明》材料上簽字確認)。八是職工工作調動后仍在呼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辦理并戶業務時,本人攜帶身份證直接來服務大廳辦理即可。九是隨著我區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辦理繳存登記時,7月后領取或換領營業執照的企業單位不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